送20万元爱马仕包,转账8888元!恋爱4个月花费近60万!分手后男方告上法庭,判了

时事   2024-12-20 21:49   浙江  
近日
江西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
因恋爱期间大额经济往来引发的
赠与合同纠纷

恋爱4个月花费近60万
分手后男方诉女方返还

2023年12月19日,21岁的刘某与19岁的罗某通过某社交平台线上相识,双方均为在校大学生。2024年1月27日,双方确定恋爱关系。

在相识及恋爱期间,刘某时不时给罗某购买昂贵的礼物,如20万元的爱马仕包、27500元的Dior包、39800元的高尔夫球杆等等。刘某多次向罗某大额转账,如5月12日转账52000元、给罗某旅游费用52000元、首次见面转账8888元等等。

杭州网资料图 图文无关

在为期四个多月的恋爱期间,刘某给罗某转账401791元,为罗某代付178145.6元,共同旅游等消费支付28800元。罗某称自己也给刘某发过大金额红包,如给刘某发了红包25000元,给刘某看病的红包10000余元,给刘某购买了28888元的笔记本电脑等。

2024年5月,两人因矛盾分手。刘某认为双方恋爱期间,其向罗某的转账及为罗某代支付的行为,系其以与罗某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的赠与。现双方已分手,缔结婚姻关系的目的无法实现,因赠与所附的条件无法成就,刘某遂诉请罗某返还赠与钱款594101元

罗某则认为,刘某的转账等都是自愿赠与的,要求其返还没有依据。双方各执一词,矛盾逐渐升级,最终诉至法院。
经调解,女方返还300000元

一审法院判决罗某返还刘某赠与款399077元,罗某不服上诉至吉安中院。经调解,罗某同意于一年半内返还刘某300000元。

据了解,调解期间,承办法官依据赠与合同法律法规,向双方详细解释了不同情况下赠与财产的性质及处理方式:

  • 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如果最终未能结婚,在符合一定条件下,赠与方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 对于一般性的消费赠与,通常是不能要求返还的。


经过多轮的沟通与协商,对于那些能够明确认定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罗某同意按照合理的金额返还部分款项给刘某。而对于那些属于日常生活中的正常消费支出,如约会吃饭、节日礼物等费用,双方都自愿认可不再要求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对此,你怎么看?
你会为恋爱花多少钱?
留言说说
 
来源: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胡菲菲
审核:倪朦、戎丽娟、王帆

杭州网
杭州网由杭州日报报业集团主办,是杭州地区唯一经国务院新闻办批准的地方新闻门户网站,是杭州新闻的权威发布平台。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