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6起惩治诬告陷害和澄清正名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例涉及漯河。
李某某、孟某某、张某某诬告漯河市郾城区孟庙镇政府原镇长于某某案。2022年4月以来,郾城区孟庙镇张任庄村村民李某某、孟某某、张某某等人因对于某某调查处置其违规占用耕地问题不满,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于某某贪污、受贿等问题。经查,李某某等人反映问题不属实。2024年7月,李某某等3人因诬告陷害行为分别受到行政处罚。2024年8月,郾城区纪委监委以当面澄清方式为于某某受到失实举报问题澄清正名。
通报指出,严肃查处诬告陷害、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是激励保护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手段,也是规范信访秩序、净化政治生态的必然要求。各级党组织要积极推动“三个区分开来”具体化、规范化,激浊扬清、祛邪扶正,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廉而有为、担当尽责,成为遵规守纪、干事创业的模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常态化做好查处诬告陷害、澄清正名工作,加大信访举报政策宣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正确行使监督权,进一步营造敢担当善作为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来源:河南日报
编辑:孙爱国 电话 微信:13503953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