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晚上9点50分,金边隆边区一家大楼底层起火。事发后保安先扑灭的大火,并被准前来救援的消防人员入内,双方发生争执。
据目击者称,事发前有路人看到一栋尚未贴牌的大楼底层起火,于是立即报警要求派出消防车。在消防队员到达之前,大楼前的保安人员使用消防水龙扑灭了大火。
当消防员赶到现场时,火已经先扑灭了。消防人员想进去确认火势,并检查安全,但被现场保安阻止,双方因此发生言语争执。
事发后,保安负责人代表涉事保安向消防员道歉,双方和平解决此事。
经过消防人员事后查明,确认是施工人员是使用易燃材料,施工不当引发了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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