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要钱还是要命?高速上违停很危险!
据桂C号牌绿色小车驾驶人黎某交代,他驾车从桂林北上高速后,打开了车辆的智能辅助系统。9时20分左右,黎某看到了前方打着双闪的拖车,由于当时距离较远,他以为拖车是正常行驶。之后,他分心查看手机消息,再抬头看路面时,距离前车已经很近了,而欧某突然从灰色小车的一侧走出来,黎某见状紧急刹车,但为时已晚。
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当事人欧某、曹某、李某、刘某在高速公路上违法拦截车辆的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较大,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当事人黎某未按操作规范文明驾驶、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相对较轻,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因此,欧某、曹某、李某、刘某承担本事故的主要责任,黎某承担本事故的次要责任,张某在本次事故中无责任。
事故警示:
切勿在繁忙的道路中间,争论交通事故的主次责,因为这种行为极易发生二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