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疑 | 孩子看病只能在一家三甲医院报销?市医保局回应!

民生   2024-12-26 12:40   天津  

近日

有市民反应

孩子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后,

在天津只能绑定一个三甲医院,

年内只能变更一次,

去别的三甲医院,都要自费。

目前的情况是这样吗?

孩子参加居民医保后

在我市三级综合医院门诊就医

的报销政策是怎样的?



12月24日,天津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国田及各相关处室负责人做客由市政府办公厅、市网信办、海河传媒中心共同推出的《公仆走进直播间》特别策划“向群众汇报——2024委办局长年终访谈”,介绍了儿童参加居民医保后,在我市三级综合医院门诊就医的报销规定


天津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国田做客《公仆走进直播间》特别策划“向群众汇报——2024委办局长年终访谈”。


对于“孩子参加居民医保后,在本市三级综合医院门诊就医报销的规定”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参保居民在三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的门诊(不含肠道门诊、发热门诊)就医,需选定一家作为定点就医报销机构,发生的费用居民医保按规定报销。首次就医的三级医院,默认为本人选定机构,年度内可以变更一次。


温馨提示:如需变更,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津医保”手机APP本人“医保码”社保卡就近到乡镇(街道)劳服中心、城乡居民医保服务中心、医保分中心及三级医院办理变更登记。


同时,参保居民因急诊、肠道门诊、发热门诊在三级医院就医,以及在本市三级专科医院(含海河医院)门(急)诊就医,无需事先选定定点机构,发生的费用按规定报销


也就是说,三级专科医院门诊,以及急诊、肠道门诊、发热门诊不受选定机构限制。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也能够直接实现直接结算、医保报销,能够较好的满足孩子生病时就医报销需求。


这样安排,是为了进一步促进分级诊疗,引导参保群众合理选择就诊医疗机构,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回归合理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助力加快构建有序的就医和诊疗新格局。


2024年委办局长年终访谈

邀请本市十四个委办局主要负责人

走进津云中央厨房直播间

向群众汇报,听群众诉求

请群众监督




播出时间


2024年12月2日-12月31日

每周一到周三

早8: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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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M97.2  AM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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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 | 崔昕昕 万福念
记者 | 万福念 刘钊 杨凯程
编辑 | 马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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