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有市民反应
“孩子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后,
在天津只能绑定一个三甲医院,
年内只能变更一次,
去别的三甲医院,都要自费。”
目前的情况是这样吗?
孩子参加居民医保后
在我市三级综合医院门诊就医
的报销政策是怎样的?
12月24日,天津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国田及各相关处室负责人做客由市政府办公厅、市网信办、海河传媒中心共同推出的《公仆走进直播间》特别策划“向群众汇报——2024委办局长年终访谈”,介绍了儿童参加居民医保后,在我市三级综合医院门诊就医的报销规定。
天津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国田做客《公仆走进直播间》特别策划“向群众汇报——2024委办局长年终访谈”。
对于“孩子参加居民医保后,在本市三级综合医院门诊就医报销的规定”。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参保居民在三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的门诊(不含肠道门诊、发热门诊)就医,需选定一家作为定点就医报销机构,发生的费用居民医保按规定报销。首次就医的三级医院,默认为本人选定机构,年度内可以变更一次。
温馨提示:如需变更,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津医保”手机APP、本人“医保码”或社保卡就近到乡镇(街道)劳服中心、城乡居民医保服务中心、医保分中心及三级医院办理变更登记。
同时,参保居民因急诊、肠道门诊、发热门诊在三级医院就医,以及在本市三级专科医院(含海河医院)门(急)诊就医,无需事先选定定点机构,发生的费用按规定报销。
也就是说,三级专科医院门诊,以及急诊、肠道门诊、发热门诊不受选定机构限制。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也能够直接实现直接结算、医保报销,能够较好的满足孩子生病时就医报销需求。
这样安排,是为了进一步促进分级诊疗,引导参保群众合理选择就诊医疗机构,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回归合理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助力加快构建有序的就医和诊疗新格局。
2024年委办局长年终访谈
邀请本市十四个委办局主要负责人
走进津云中央厨房直播间
向群众汇报,听群众诉求
请群众监督
2024年12月2日-12月31日
每周一到周三
早8:00—9:00
广播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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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广播电视台新闻广播
(FM97.2 AM909)
网络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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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广播”抖音号、微信视频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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