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直单位
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为促进全市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搭建供需双方对接平台,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126号)和《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陇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陇人社发〔2023〕300号),结合市直有关单位公益性岗位设置情况,现将近期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经社区和县区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方式
由各用人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协商等方式确定上岗人员,市人社局统一审核公示后由各用人单位进行聘用。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具体情况详见附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10月18日
2.报名地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请将《陇南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表》发送到邮箱:szgg123@163.com。(报名人员建立一个以“报名人员姓名+报名单位”为名的文件,如王XX+陇南市XXX局)
3.联系电话:0939-8212096
(二)资格审核
人社部门对拟聘用人员的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等相关情况进行审核。
(三)公示录用
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到人社部门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
五、工作待遇和补贴期限
薪酬待遇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确定,聘用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明确日常管理要求。人社部门按照《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对公益性岗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不高于最低工资标准,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最初核定其享受补贴年龄为准)。
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4日
2024年武都区第二批
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促进全区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搭建供需双方对接平台,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陇人社〔2023〕300号)和《陇南市武都区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武人社发〔2020〕66号),结合区直有关单位公益性岗位设置情况,现将武都区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开发数量及类别
根据有关单位需求,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142人(具体详见附件1:武都区公益性岗位招聘岗位表 )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综合素质好,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符合招聘单位要求条件的下列人员: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5.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6.因土地征收落户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以上人员均需持有《就业创业证》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二)具备岗位要求条件具体以招聘岗位表中内容要求为准。
三、公益性岗位招聘方式及管理
由各用人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协商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确定上岗人员,并报区就业促进中心统一审核,区就业促进中心将审核结果向社会公示,并将公示结果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反馈备案意见。用人单位根据区就业促进中心反馈备案意见与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或协议》,办理上岗手续,建立劳动关系,并按本单位有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和考核。
四、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待遇和期限
(一)岗位待遇:
聘用期间,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可享受工资待遇由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用人单位补贴三部分组成。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910元/月)予以补贴。
(二)从业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从业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年限为准)。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10月18日(共5个工作日)
(二)报名地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请将《武都区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表》发送到邮箱:1826117317@qq.com。(报名人员建立一个以“报名人员姓名+报名单位”为名的文件,如张XX+武都区XXX局)
(三)联系电话:0939-8236029
陇南市武都区就业促进中心
2024年10月13日
来源:陇南市人力资源市场 陇南武都人社局
监 制:张秀兰 审 核:尤 力
责 编:王肖晶 李圆丰 田倩 编 辑:周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