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文
通报2023年度市(区)污染防治攻坚战
成效考核结果
我市荣获优秀等次
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大、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守住生态环境安全为底线,持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提标升级,市委主要领导定期安排部署,市政府主要领导坚持双周调度,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全面发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18,排名全省第一;优良天数340天,排名全省第二,连续四年保持国家空气质量达标城市;城市水环境质量指数3.0129,平均改善指数1.37%,全省排名保持“双第一”,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率100%,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7.9%。镇坪县被命名为全国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石泉县被命名为全国第七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宁陕县、汉阴县、平利县被命名为第二批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安康市国家低碳城市试点被生态环境部评估为优良等次,石泉县、安康高新区、旬阳高新区被命名为全省低碳近零碳示范县(园区),瀛湖入选国家美丽河湖优秀案例(2023年度陕西省唯一),工作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白河县历史遗留硫铁矿区污染治理取得重大进展,治理成效得到中央肯定,全国涉金属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座谈会、全国矿山污染防治及生态修复技术研讨会先后在我市召开,全面推广治理经验和技术工艺。全年争取中、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8.6亿元,排名全省第一;月河流域恒口段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入选国家EOD项目库,总投资23.92亿元,为生态环境治理和工作落实提供了重要支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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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康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一审):周梦雪
二审:王仁玉
三审:陈淼
终审:刘强
监制:赵方 王晓燕 刘锐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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