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刑11年!四川“女子两年被家暴16次”案一审宣判,前夫当庭表示要上诉→

时事   2024-12-27 18:25   陕西  

12月27日,“女子两年被前夫家暴16次”一案一审宣判,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判决,被告人贺某阳犯故意伤害罪和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

贺某阳当庭表示要上诉。

12月27日,谢女士(中)在朋友陪同下走进法院

【此前报道】

12月25日,该案开庭审理。开庭之前,谢女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希望法庭严惩贺某阳。

谢女士的哥哥谢先生告诉记者,12月25日在法庭上,贺某阳对其暴力行为给谢女士造成的伤害后果表示不认可。比如,对于谢女士肾功能萎缩的情况,贺某阳的辩护人认为,这可能是谢女士自身身体原因,或吃东西、吃药不当造成的。公诉机关当庭认为贺某阳“没有自首情节,建议依法从严从重”。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谢女士与贺某阳于2021年5月结婚,婚后两年内,谢女士遭受贺某阳16次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给谢女士的身体造成创伤,需终生挂着粪袋生活。2024年5月31日,法院判决准予二人离婚。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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