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改则县市监局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大、社会舆论关注的违法行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化解和防范市场风险,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持续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依法查办1起无证生产经营桶装水的突出案例。现将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2024年9月18日,改则县市监局执法人员收到反映线索:改则某桶装水批发零售部无证生产经营桶装水。在对其检查时发现,该商户无经营生产许证,私自生产桶装饮用水。经调查,认定当事人无证生产经营桶装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之规定,已构成无证经营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12月2日,改则县市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对当事人吴某某作出没收其生产经营饮用水设备49个和反渗透净水器设备一套、违法所得款9000元,罚没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关于举办改则县2024年“牧歌暖冬·振兴展销”农畜产品交易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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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羌塘之音微信公众号
编辑:李俊萍
初审:才旺多吉
终审:格桑扎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