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25年度我州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平稳运行,维护参保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参保群众的就医需求,增进民生福祉,按照《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办法〉和〈凉山州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凉府办发〔2022〕44号)规定,现将2025年缴纳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相关事宜的通告如下。
一、缴费对象参加凉山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二、缴费标准2025年凉山州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缴费标准为423.24元/年。
三、缴纳方式及时限
(一)用人单位通过税务部门缴纳职工的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按税务的征缴渠道按月进行申报缴费;
(二)用人单位通过医保系统从职工个人账户代扣代缴职工缴纳的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医保系统从职工个人账户按月进行代扣;
(三)灵活就业人员在2025年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时,同步缴纳2025年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四、其他事项
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申报缴费或医保系统代扣代缴时如有疑问,可拨打0834-66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12345或12393医疗保障服务热线咨询。
特此通告。
凉山州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22日
主管:中共普格县委宣传部
主办:普格县融媒体中心(普格县广播电视台)
主编:曲木佳佳
编辑:高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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