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的张先生向《维权007》投诉,由于自己居住的小区没有快递驿站,快递员又不愿意送快递上门,导致小区业主们只能步行十几分钟前往隔壁小区的驿站取快递。
张先生:选择快递就为了方便
谁知现在如此不方便
双十一临近,正是快递包裹投递的高峰期。最近,家住福州仓山区大东海江山府小区的张先生却因为快递的事儿很烦心。
快递员不愿意送上门,我们小区又没有菜鸟驿站,就把快递放到隔壁小区驿站,等于我们业主要拿快递的话要去别的小区拿。
张先生说,除了顺丰、京东快递等为数不多的几家快递公司会送货上门,其他的像中通、申通、韵达等几家快递公司都选择将快递放在隔壁小区驿站。
为何快递员不送货上门?张先生说,快递员的回复是因为快递太多,实在无法一一送上门,小区又没有投递点,所以只能将快递投递到隔壁小区驿站。
据张先生介绍,已经有一位王女士已经拿到了快递的授权,但由于一直租不到店铺而无法开始驿站业务,小区业主们也找过物业,物业表示店铺等招商事宜是大东海地产的业务,物业公司无能为力。
就算招商不归物业公司管,那物业公司收了物业费,就应该为广大业主服务,设置快递柜或者提供一个能安全存放快递的场所。
《维权007》随后对接申通快递,客服表示,张先生的诉求合理,他们会将情况记录并反映给当地快递站点。
消协:未经同意投放驿站
属侵犯消费者权益
针对张先生的遭遇,福州市消委会吴波秘书长表示,法规是很明确的,所有的快递都要送上门。
除非快递员征得消费者同意,快递才可以被投放到投递点,否则就是违反相关法规,同时也侵犯消费者相关的权益。
同时,吴波秘书长也提到,实际生活中,很多业主出于隐私等考虑,更愿意将快递投放驿站,张先生的小区没有快递驿站确实给广大业主造成不便,建议小区业主向邮政管理部门投诉处理。
福州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赵处长表示,如果小区没有驿站,那更要求快递企业做好投递上门的服务,接到张先生的投诉后,他们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协调解决。
律师:
快递企业有送达本人义务
《维权007》特约律师,福建福民律师事务所曹文峰律师表示,根据今年3月1日生效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事件进展,《维权007》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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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小鱼
监制:叶军民
本文为FM1007福建交通广播原创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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