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举行镇雄县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制定听证会的公告(第一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镇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计划就镇雄县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制定事宜公开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向小区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和有关方面公开征求《镇雄县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的意见建议,并对《方案》的可行性、必要性、科学性进行论证。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及地点
计划2024年12月下旬召开听证会,具体时间、地点由镇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另行通知。
三、听证人员构成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34人:一是消费者代表16人,二是经营者代表8人,三是人大、政协和政府有关部门代表9人,四是法律专家代表1人。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3人。
(三)新闻媒体记者1人。
四、听证人员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
1. 消费者代表: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消费者组织或其他群众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2. 经营者代表:由物业管理协会推荐产生。
3. 人大、政协和政府有关部门代表及法律专家代表:由镇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邀请。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
按照报名顺序选取或者随机选取。
(三)新闻媒体记者
由镇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邀请。
五、消费者代表和旁听人员申请条件及报名要求
(一)申请条件。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按时参加听证会,并自觉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的,均可申请作为消费者代表或旁听人员参加听证会。
(二)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8日。
(三)报名方式。本次听证会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条件且意愿作为消费者代表或旁听人员参加听证会的,请在报名时间内将镇雄县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制定听证会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未在报名时间内发送的,报名无效。
联系电话:18869610063,邮箱:zxxzhxzzfj@163.com。
六、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举行时间、地点和参加听证会的具体名单,由镇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听证会正式举行15日前另行公告。
(二)听证会相关资料由镇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送达听证会参会人员。
此公告
附件:镇雄县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制定听证会报名表
镇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22日
附件:镇雄县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制定听证会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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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镇雄县人民政府网,镇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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