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点烟花被炸身亡,旁观人员和生产企业要担责吗?律师解读

时事   2025-02-12 17:32   湖北  


极目新闻记者 刘琴


近段时间,一段事发于2024年12月31日晚11时许的监控视频在网络热传,视频中一男子点燃烟花,烟花瞬间被引爆,男子倒地不起,事发地位于安徽合肥长丰淮南北路与濛河路交叉口附近。12日,极目新闻记者采访得知,该男子已身亡,当地警方正在核查(极目新闻此前报道→)。


视频截图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在这段监控视频中,在点燃烟花男子的身旁,还有另外两名男子在旁观,其中一人在男子点燃烟花前曾与其有过言语交流,这也不禁引发了网友对旁观男子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疑问。


对此,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如果其他两位同行男子只是在一旁陪同观看,没有对点燃烟花的男子的行为进行错误指导,没有过错,通常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出于人道主义可能需要补偿部分丧葬费等。如果同行男子对其进行了错误指示,可能需要对男子死亡的后果负责,需要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付建称,点燃烟花被炸身亡的男子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其应当预见到燃放烟花行为存在一定危险性,具有疏忽大意的过失,如果没有按照说明燃放烟花,应对其后果承担一定责任。


付建还称,根据GB10631—2013《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国家标准的规定,C级爆竹类商品引火线的引燃时间为3至8秒,综合视频来看,礼花弹的引燃时间过短,烟花生产企业可能存在未按国家标准生产的质量问题。如果经鉴定,烟花不符合国标存在质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本案如果存在这种情形,死者家属可以向烟花的销售者、生产者主张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民事赔偿责任。


来源:极目新闻(记者:刘琴)

编辑:刘思宇

审核:谢礼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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