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江西省检察机关监狱(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三年规划(2023-2025年)》的要求,充分发挥巡回检察监督职能,2024年11月,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成立巡回检察组,分别对全市看守所和社区矫正管理机构开展2024年度常规巡回检察。
2024年11月5日至15日,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巡回检察组对景德镇市看守所和乐平市看守所开展常规巡回检察。
2024年11月20日至29日,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巡回检察组对全市社区矫正管理机构开展常规巡回检察。
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已实现本年度对全市两个看守所和四个县(市)区社区矫正管理机构常规巡回检察的“全覆盖”。
下一步,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将做好巡回检察的“后半篇”文章。对巡回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依法处理,督促被巡回检察单位对反馈的问题整改到位。同时以此次巡回检察为契机,切实提升检察监督质效,确保看守所和社区矫正管理机构刑事执行工作规范化发展,真正实现法律监督和刑事执行双赢。
文/图:陈良/王晓波
编辑:叶童
校审:伍兰英
监制:胡根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