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除夕夜)24点,也就是正月初一零点,塔城地区裕民县准时发放了价值100万元的电子消费券,为当地各族群众送上了一份充满惊喜的新年大礼,瞬间点燃了大家的消费热情。
大年初一,踏入裕民的大街小巷,便能一头扎进那扑面而来、浓郁醇厚的年味之中。街头巷尾张灯结彩,火红的灯笼与春联相映成趣。消费券的及时发放,就像一场“及时雨”,切实减轻了大家的经济压力。在各大商超,满减优惠让大家既买到了心仪好物,又省下真金白银。
居民 刘先生:“非常感谢政府给我们带来这么多实惠,让我们收到了这么多新年的祝福。今年买了600元的年货,600元的商品减了150元的优惠券。”
居民 库尔曼哈孜·巴列哈西:“昨天晚上我抢了消费券,今天过来消费一下,县上对老百姓挺好的,希望这个活动多多举办!”
本次电子消费券通过翼支付平台发放,涵盖家电、商超、餐饮、宾馆住宿等多个领域,共有10元、25元、50元、100元四种面额,居民在每期活动中,每种面额消费券均可各抢一张。在消费时,满400元补贴100元、满200元补贴50元、满100元补贴25元、满50元补贴10元,实实在在地为大家带来了优惠。此次消费券的发放,不仅让消费者得到了实惠,也为商家带来了更多的客流量和销售额。
商户 陈龙:“大年三十,县政府又发了消费券,今天大家图喜庆,到店来选购,买买家电。我们商家也特别高兴,给老百姓们带来了优惠。”
据了解,本次抢得的消费券使用时间为1月29日至2月28日23时,逾期未使用将自动作废。裕民县相关部门表示,发放电子消费券是为了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活跃春节市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后续也将持续关注活动效果,适时推出更多惠民举措。
裕民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