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一、招聘单位
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地点位于盖州市盖州路32号。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12人,择优录用(合同期一年)。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3.符合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残疾人、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烈属、脱贫劳动力、农村低收入劳动力等条件之一。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人满为止;
2.报名地点:盖州市盖州路32号三楼307房间;
3.报名电话:0417-7812246
4.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需盖州市户籍);
(3)《就业创业证》原件(就业失业登记证):需在盖州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4)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类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
四、公示
对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在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录用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六、工作要求
1.严格遵守人社局的各项规章制度。
2.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3.保守工作秘密。
七、待遇条件
按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标准执行,并享受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工作时间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
八、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由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
注: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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