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冬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聊城四中(古城校区)考点温馨提示

教育   2024-12-26 22:17   河南  

各位考生:

欢迎您在聊城四中(古城校区)考点参加2024年冬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聊城四中(古城校区)位于东昌府区古楼街道红星街1号(古城东北角)山东省聊城第四中学。学校周边是单行道,请广大考生考虑交通因素,提前行动,避免堵车,不要聚集,有序进入。严禁考生携带书包、手机、手表等物品进入封闭区和考场,请考生提前妥善安置好本人物品。

01

考试时间

02

考场分布

此楼为培新楼

此楼为育林楼

此楼为艺术楼

03

考场规则

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凭准考证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等,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三、除2B铅笔、书写用0.5mm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非必需物品不准带入封闭区和考场(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通讯工具、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封闭区和考场。

四、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座号标签处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在答题卡规定位置粘贴本人条形码,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号、座号等。凡漏填(涂)、错填(涂)或书写字迹不清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听力考试期间,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并保持安静。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考生必须用现行规范的语言文字答题。

六、春季高考知识考试、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夏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自学考试考生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其他考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出场。

七、考试期间,考点按照北京时间统一发出信号或指令,考场内时钟仅供参考。

八、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不遵守上述规则,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九、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监考员。

十、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开考场。

十一、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致山东省2024年冬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考生的一封信


一、做好考试准备,从容应考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12月20日—25日每天9:00—17:00、12月26日—31日每天7:00—20:00登录报名系统(https://xysp.sdzk.cn)自行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二)备好个人证件。

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因手机禁止带入封闭区以内,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身份证丢失或正在办理中的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入场。

(三)规范携带考试用品。

考生只能携带准考证上允许携带的考试用具进入考场,严禁将手机等各类通讯工具、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发送接收设备、耳机、书包、稿纸、学习资料、涂改液、修正带、计算器等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封闭区和考场。考生进入封闭区和考场时需要接受两次人工安检、一次智能安检,对违规携带物品进行查处,请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请考生不要携带钥匙、充电器、磁卡、打火机以及金属制作的手镯、戒指、项链、发卡等物品,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请妥善放置不允许带入封闭区和考场的个人随身物品,避免丢失。


二、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


(一)遵守考试时间。

根据合格考试管理规定,考试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请考生根据准考证上的考点信息,提前熟悉考点周边情况,合理规划交通住宿事宜,做好出行安排,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身份验证时间。为确保安全,考生到达考点后不得在考点或封闭区周围逗留、聚集,应尽快有序入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离场,考试结束后请有序离场。
(二)诚信守纪考试。
考生应严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杜绝违纪作弊行为。考试期间,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请遵守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完成考试(考场内挂钟时间仅供参考),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动笔答题。根据有关规定,一旦被认定为抢答、拖答等考试违纪行为,将取消当科次考试成绩,请考生务必注意,切勿舍本逐末、因小失大。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方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三)严惩违纪作弊。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均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有严厉的处罚规定。考试作弊后果严重,将导致本次考试所有科目的成绩无效,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需要特别注意,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等设备拍摄试题、答题卡等,通过QQ、微信及其他网络平台发布信息、传播试题及答案,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考试违纪作弊行为会对考生将来学习、工作和生活带来深远影响,请务必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切莫心存侥幸,一步踏错,抱憾终身。


三、防范涉考骗局,谨防上当


每逢考试,社会上总有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信息等各种方式和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广大考生务必提高警惕,坚决不相信、不参与“助考”违法犯罪活动。请广大考生讲诚信、守纪律,自觉维护公平正义,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
考试期间,如发现涉考违法违规行为,请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向我院举报,举报电话:0531-86162757,邮箱:jubao@sdzk.cn。
业务咨询请联系考试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或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综合咨询平台(咨询电话:0531-86162753)。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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