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胜诉方合法权益,严厉打击逃避执行行为,2024年11月20日晚上,杞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坑塘内追上被执行人,依法对其司法拘留15日,维护司法权威。
在魏某与吕某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中,法院依法判决魏某和吕某各自承担20%、80%的法律责任,吕某赔偿魏某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吕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魏某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向吕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要求其限期履行。吕某表示会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说过之后并没有落实,执行干警多次督促其履行义务,均没有结果。魏某向案件承办人李阳电话联系,说吕某这几天返回家中,希望法官能到吕某家中进行拘传。此时天色已晚,得到线索后的执行干警立刻来到吕某家中。此时在家中正吃晚饭的吕某,透过夜色看到院外接连闪烁的警灯,预感到情况不妙,立刻打开院子后门向外逃窜。看到从院中冲出去的黑影,被在围墙后守候的法警孔继威和魏俊鹏发现,立刻对其进行追击。为躲避追赶,吕某在奔跑中跳进附近一个干涸的坑塘中,两名法警没有丝毫犹豫,相继跳了进去,在灌木丛生的坑塘中将其抓获,经辨别,该人正是被执行人吕某。吕某被抓后当即表示自己没钱,也借不到钱去还款,执行法官决定对吕某采取强制措施,将其拘传至法院。
在将吕某送往拘留所的路上,吕某表示自己有基础病,需要爱人为其送药。就在吕某的爱人给吕某递药时,法警孔继威发现吕某偷偷递给其爱人一个钱包,在执法记录仪录制下,执行法官和被执行人对钱包内现金进行清点,共有现金3000元。将该款扣留后,通知申请人来领取。吕某信息在公安机关进行录取,并在医院进行体检。经检查被执行人吕某身体并无异常,执行法官最终在凌晨一点左右成功把被执行人吕某送至拘留所。
在案件执行中,一些被执行人往往心存侥幸、逃避执行,终将自食其果。吕某的教训给那些妄图通过转移财产、长期躲避在外等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敲响警钟。该院将继续加大对失信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用足用好各类执行措施,以更有力的执行举措切实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孙金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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