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一男子加班后不治身亡!法院判了!人社局竟然......

文摘   2024-10-29 21:30   江苏  

淮安男子周晖2022年中秋节当天上班期间身体不适坚持到下班,回家后仍未缓解而拿医保卡再就医,结果不治身亡。周晖离世后,至于他的死亡是否属于或视同工伤,其家人与淮安市人社局等部门展开了近两年的“拉锯战”,扬子晚报/紫牛新闻曾以“未从单位径直就医,能算工伤吗?”“身感不适下班两小时后就医不治 法院不支持认定‘工伤’孰是孰非?”“原《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被撤销后又收到一份一模一样的《决定书》”等为题先后刊发多篇报道。8月14日一早,周晖家人给记者发来微信称,8月12日,淮安市人社局终于对周晖的死亡作出视同认定工伤决定书。记者10月28日从周晖家人处获悉,99万余元补偿款也已到位。

周晖生前照片


一波三折的认定:男子未径直就医不被认定工伤


虽然淮安市人社局已对周晖的死亡作出视同工伤认定,但作为父亲的周庆军老人内心却是五味杂陈:老年丧子之痛与近两年工伤认定拉锯战已让他心力交瘁。

2022年9月10日(中秋节),时年50岁的周晖在上班期间告诉带班领导,他有点胸闷,领导建议其回家休息,但周晖仍坚持至当晚 21 点 43 分打卡下班,22点40分许,回到家中的周晖仍觉得不舒服,后自行服用 20 粒复方丹参滴丸未见缓解。

当晚 23 点 40 分左右, 他与妻子一同前往离家几百米远的淮安市淮阴区王营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在检查心电图时突发抽搐伴随神志不清,接诊医生发现周晖无自主呼吸、心跳,组织抢救并由 120 转入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后,次日凌晨1点 25 分被宣布死亡,死因为猝死、胸痛待查。

留下妻女与年迈的父母,周晖突然离世在给这个家庭带来巨大悲痛同时,父亲周庆军开始走上为儿子申请工伤认定之路:无论是淮安市人社局还是行政复议以及一审法院判决,均以周晖虽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感到不适,但并未达到病情危重、不能坚持工作,需要紧急到医院进行抢救的程度,且没有径直就医,而是在回家服药、拿医保卡后再就医为由,对周晖的死亡出具“不予认定或者视同工伤”的决定书。


终审法院认定视同工伤,但淮安市人社局继续“不予认定或视同工伤”

对于淮安市人社局以及行政复议、一审法院均认定周晖的死亡“不予认定或者视同工伤”的决定,周庆军并不认同,于是向淮安市中院提起上诉。
淮安市中院经审理后认为,周晖未选择直接就医而坚持上班,属于对病情严重程度的误判。“法律不能强人所难”,疾病从病发、恶化直至死亡有一个渐进的动态发展过程。周晖虽然没有直接从工作岗位到医院进行救治,但其选择坚持上班,并下班回家自行治疗再去医院的救治方式,符合一般的生活常理,具有合理性、正当性。
最终,淮安市中院经审理后认为,淮周晖从发病、救治至最终死亡之间具有时间上和空间上的连续性,属于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形,符合视同工伤的认定条件。
今年4月1日,淮安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以“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为由撤销淮安市人社局当初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以及行政复议书、一审法院判决。并责令淮安市人社局对周晖的死亡重新作出工伤认定行为。
淮安市中院的这份终审判决让周庆军看到希望,但是希望越大失望越大,根据淮安市中院的判决,淮安市人社局作出让人大跌眼镜的做法:今年5月29日,在周庆军的一再催促下,淮安市人社局对周晖的死亡重新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看到这份决定书,周庆军在气愤之余发现:重新认定的决定书与此前被淮安市中院撤销的决定书内容一模一样。


时隔两年后,周晖的死亡终于被认定为视同工伤


淮安市人社局终于认定视同工伤


“终审判决撤销,并让其作出重新认定,没想到淮安市人社局来了个换汤不换药”,周庆军说,不得已的他根据决定书要求,再次向当初的一审法院提起诉讼。

立案后,又被告知要撤案,还让他走行政复议程序,周庆军说,他只得照办。6月14日,他再次向淮安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今年8月8日,他收到淮安市人社局撤销此前对周晖死亡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撤销决定书。

在收到《撤销决定书》后,8月14日,周庆军收到了淮安市人社局于8月12日对周晖死亡是否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书》。

《决定书》称,根据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经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务会及局疑难案件研讨会研究,本着“尊崇法律、实事求是、维护职工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原则,为执行法院判决,做好信访稳定,坚持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 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决定予以视同工伤。周晖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视同工伤。

而在此之前,淮安市人社局被淮安市中院以淮安市人社局“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为由终审判决撤销人社局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后,淮安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称,人社局对于淮安市中院的判决已向省高院申请再审,并称“如维持淮安市中院判决,人社局就要改写‘决定书’内容但省高院不一定受理”。

丧葬费4万多,工伤补偿94万多。周晖父亲周庆军告诉记者,总计99万余元补偿款目前已全部到位。“虽然认定工伤过程一波三折,人也筋疲力尽,但最终结果还是说明这是个法治社会。”周庆军说。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朱鼎兆
周晖死亡及认定视同工伤时间轴:

2022年09月10日(中秋节)16时许,正在上班的周晖身感不适。21时43分打卡下班,22时40分许到家,23时50分许,妻子陪同他到社区医院就诊,突发心搏骤停。

2022年09月11日00时23分转至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01时25分周晖被宣布死亡,死因为“ 猝死”。

2022年09月26日,淮安市人社局收到关于周晖的工伤认定申请。

2022年11月29日,淮安市人社局作出苏0899工不认(2022)10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2022年12月06 日,周晖之父周庆军向淮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023年05月19日,淮安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淮安市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

2023年05月29日,周庆军向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3年11月28日,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驳回周庆军的诉讼请求。

2023年12月07日,周庆军向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4年04月01日,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撤销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撤销淮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 撤销淮安市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并要求淮安市人社局在收到判决之日起60日内对周晖的死亡重新作出工伤认定行为。

2024年05月29日,淮安市人社局作出与被淮安市中院判决撤销的决定书内容相同的苏0899工不认〔2024〕4号《 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2024年6月2日,周庆军再次向淮安市清江浦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4年6月10日,周庆军被要求撤诉。

2024年6月14日,周庆军再次向淮安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024年08月01日,淮安市人社局撤销苏0899 工不认〔2024〕4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并在调查核实后重新作出工伤认定行为。

2024年8月14日,周庆军收到淮安市人社局对周晖死亡“予以视同工伤”认定决定书。

近日,周晖“视同工伤”死亡99万余元补偿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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