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聊一聊唯物辩证法的阶级特征与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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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 00:00
广西
“马克思主义的全部精神,它的整个体系,要求人们对每一个原理都要‘历史地’、‘同其他原理联系起来’、‘同具体的历史经验联系起来加以考察’。”
这表明,我们需要把唯物辩证法、历史唯物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三者结合起来进行深入研究。作为无产阶级争取解放的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具有明确的阶级性。而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的唯物辩证法,尽管是高级的思维规律,并不具备阶级属性,它可以被任何具备正常思维能力的人所掌握,无论是资本家还是无产者。因此,唯物辩证法有可能被用来为反动阶级辩护,这一点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和谨慎甄别。在日常生活中,有不少人往往模糊地表达某些观点,比如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与时俱进、结合国情及主次矛盾等,却未能将这些概念与历史唯物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相联系。结果,他们利用辩证法为反动阶级辩护。例如,他们可能会说我国整体发展向好,但部分地区存在问题;首先要考虑国家和政府的要求,这就是“从大局出发”,其次也要兼顾私有财产的需求;公平是相对的,而非绝对,因此社会中存在的不公需要理解;人民生活改善是必然的,而个别人的困境则是偶然的;教育制度对学生的物化和压迫是各国共有的普遍现象,因此被视为正常和不可避免的;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量变就会引发质变,从而实现共产主义;当前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与发展不平衡之间的矛盾;要在中美矛盾中占据主导,中国必须推进国内经济和生产力的发展等等。实际上,这些论点在不同历史时期都曾被当时社会制度的捍卫者所承认。然而,我们难道看不到辩证法的影子吗?为何通过唯物辩证法的分析却能够被统治阶级接受并服务于他们的利益呢?上述各种诡辩在反驳时,如果不运用阶级分析、生产关系以及上层建筑等历史唯物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就难以揭穿其谎言。读者如果对此持怀疑态度,可以自行尝试,仅用辩证法来反驳这些观点,并故意去掉自己论点中的历史唯物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最终会发现根本无法进行有效反驳。因为这些辩证法的范畴在不同条件下具有不同的内涵,对它们的理解和应用必须考虑具体的时间、地点和条件。因此,在辩论中,这些概念往往被任意操控为抽象的词句。这表明,辩证法如果脱离了历史唯物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也能被用来为反动阶级辩护,充分体现出诡辩的特性(正如黑格尔的辩证法)。这提醒我们要时刻保持对马克思主义整体体系各部分之间内在联系的意识,务必将每一个原理与其他原理结合起来进行深入考察。同样,政治经济学如果脱离历史唯物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例如剔除了剩余价值理论的官方经济学),也能够为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辩护。那些伪装成马克思主义者的资产阶级辩护士常常会声称:“生产决定消费,不发展生产就无法实现消费,因此我们的任务是大力发展生产力。”他们借此偷换概念,将资产阶级经济学混入其中,忽视了经济发展究竟服务于哪个阶级的问题。
乍一听,唯物辩证法为剥削阶级辩护似乎是不可能的,但根据我的观察,这不仅是有可能的,而且实际上已经很普遍。这是因为,任何部分如果脱离了整体,就无法真正发挥其作用。统治阶级也在不断地试图伪装成马克思主义者,利用辩证法来实现自己的目的。他们将马克思主义的各个组成部分孤立出来,以此作为自身辩护的工具,这是反动阶级所追求并且已经在进行的事情。然而,反动阶级不可能充分发挥辩证法的全部潜力,因为他们无法完全接受辩证法所揭示的、与自身“永恒统治”相对立的真理。辩证法的本质是革命性和批判性,只有历史上最具革命精神、要求对现存一切进行彻底批判的无产阶级,才能真正坚持、贯彻并充分发挥辩证法的作用。因此,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唯物辩证法是一种具有鲜明阶级性的无产阶级理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