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连撞!2人受伤!刑事立案!

政务   2024-10-17 15:13   湖南  

酒驾醉驾的危害天天说

可还是有部分驾驶人

不顾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心存侥幸酒后驾车

最终引发交通事故

害人害己


醉驾+逆向行驶酿事故

刑事立案


10月1日15时43分许,在永州东安县白牙市镇,彭某某酒后驾驶皮卡车一路逆行,当行驶至水岭路与环城路路口时,撞上了黄某某驾驶的小车,造成两车受损,黄某某车上两名乘坐人员轻微受伤。


彭某某称,中午与朋友聚餐时喝了约半斤米酒,酒后他独自驾车返回,途中突然酒精上头,最终导致了事故。民警处理事故时,对彭某某现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61mg/100ml,后经血检,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2.8mg/100ml,属醉驾


经认定,彭某某因醉酒驾驶、逆行,负事故全部责任。目前,彭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事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醉迷糊致3连撞

刑事立案


8月27日晚,在永州祁阳市钢栈桥南地段,一辆小车忽然驶入对向车道,并与对向车道正常行驶的一辆小车发生碰撞,巨大的冲撞力使得被撞车辆又往后移并与后车相撞。事故造成2人受伤、3车严重受损。


交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肇事车辆驾驶人唐某眼神躲闪、脸色通红、浑身酒气。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59mg/100ml,后经血检,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9.1mg/100ml,属醉驾。


唐某称,当晚在朋友家聚餐,一时高兴便多喝了几杯白酒,散场后自己一人开车回家。在酒精的作用下,驾车途中出现意识模糊,导致小车冲到对向车道酿成事故。


经认定,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操作不当是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负事故全部责任。目前,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事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湖南交警提醒




酒后驾驶

不仅是对自己的安全不负责任 

也是置别人的安全于不顾

希望驾驶人都能引以为戒

自觉拒绝酒后驾驶

珍爱生命

远离酒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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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陈昊

三审:陈鑫  二审:伍波峰  一审:李宛聪

编辑:何洋


湖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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