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家父母宅基地上建房,最终产权属于谁?没拿钱的有继承权吗
在农村地区,大多数家庭都有一个以上的孩子,当父母年老时,较富裕的孩子可能会为他们的父母支付新房子的费用,而不太富裕的孩子可能不会。在他们的父母年满100岁后,为建房做出贡献的子女会认为他们为房子付出了代价,因此房子应该是他们的,而没有做出贡献的子女会认为他们应该有权继承房子,因为它是他们父母的财产。这导致了许多冲突和争端。今天,我们来看一下,子女在父母的房产上建造的房子归谁所有。在父母百年之后,没有对房子做出贡献的子女能否继承房子?
子女在父母的房产上建造的房屋的产权归谁所有?众所周知,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必须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宅基地,才能建房。注:关于农村宅基地的申请和审查程序,请参考2019年12月12日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的《农业农村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文件。根据中国民法,存在 "房随地走 "和 "地随房走 "的原则,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应归一人所有,不能分离。换句话说,如果有人有权使用住宅用地,那么土地上的房屋就属于该业主。如果子女和父母不在同一户口,以父母的名义申请住房,则住房的使用权属于父母,房屋的所有权自然属于父母。
父母去世后,子女能否继承房屋?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住房用地不能继承,因为它属于农民的集体所有,不属于个人。但是,根据中国《继承法》的规定,公民的房屋、存款和生活用品是个人的合法财产,在其死亡后可以由其继承人依法继承。众所周知,继承权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商办理"。继承法》第10条规定,法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等级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不由第二等级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等级的继承人,第二等级的继承人应继承。第13(1)条规定,相同等级的继承人原则上应平等继承。
综上所述,这意味着如果父母留下遗嘱,说明出资买房的子女将继承房子,那么没有出资买房的子女将不能继承父母的房子,如果没有遗嘱或遗赠支持协议,将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一旦开始法定继承,继承人将有权继承房屋,无论他们是否对房屋的建造有贡献。但一般情况下,同等地位的继承人平等地继承遗产,但由于父母的房子是由子女出资建造的,因此在分割遗产时,出资建造房子的子女也有权依法获得一定的补偿。
【免责声明】:转载自其他平台或媒体的文章,本平台将注明来源及作者,但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作参考。本公众号只用与学习、欣赏、不用于任何商业盈利、如有侵权,请联系本平台并提供相关书页证明,本平台将更正来源及作者或依据著作权人意见删除该文,并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