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庄镇关于开展静海区第三批老年乡村医生认定工作的公告

2024-12-19 15:57   天津  

沿庄镇各村村民:

根据《市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卫基层〔2019〕71号)及《区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关于印发静海区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实施细则(修订版)》(津静卫健〔2021〕285号)文件精神,决定在我镇范围内开展第三批老年乡村医生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在静海区域内提供过乡村医生服务的乡村医生。接生员、乡医个人聘请人员不在认定范围;从未在静海区域内提供过乡村医生服务的外地乡村医生(含天津户籍与非天津户籍),不在认定范围;2018年12月31日前死亡的不在认定范围;财政供养人员不在认定范围。

二、认定条件

1.每个服务阶段应有至少4名证明人给予证明,证明人为服务地的非亲属人员,其中至少2名为公职人员;

2.未被机关和事业单位录用;

3.未因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政策被注销执业注册的乡村医生;

4.公示期间无异议。

三、申报步骤

请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立即向户籍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领取申报材料并填写,由各村汇总后上报镇认定工作小组。

本次认定后,不再组织开展老年乡村医生身份认定工作。

政策咨询:各村村委会

镇卫健办   6877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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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沿庄镇卫健办
信息编辑:石蕊
审核:田文丽
签发:郝丽萍


天津市静海区沿庄镇人民政府
天津市静海区沿庄镇位于静海区西南部,东临陈官屯镇,西北连子牙镇,北接梁头镇,西南与河北省大城县接壤,东南与青县相邻。镇政府驻东滩头村北侧,东北距城区18公里。全镇总面积98.7平方公里,辖24个行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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