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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
@微博发言人
发布微博反舞弊通报
2021年至今
微博共发现并查处
员工舞弊案件9起
17人被解除劳动合同
其中10人因涉嫌犯罪
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2、原采购部员工武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向供应商索取并收受贿赂,公司依法依规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永不录用,同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经法院审理认定,武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3、原市场部员工毛某某和王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向供应商索取并收受贿赂,公司依法依规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永不录用,同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经法院审理认定,毛某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4、原渠道部门员工孔某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虚构业务合同,套取公司项目款,公司依法依规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永不录用,同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目前,孔某某已被检察机关公诉至法院,案件正在审理当中。
5、原市场部员工赵某某在职期间,违反公司《避免利益冲突准则》,向公司隐瞒在外设立企业并与公司有业务合作的事实,被合规监察部查处,公司依法依规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永不录用。
6、原商业生态管理部员工陈某某在职期间存在虚假报销行为,被合规监察部查处,公司依法依规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永不录用。
7、原搜索业务员工张某某在职期间,未经公司同意,向外部第三方机构披露公司的机密信息,被合规监察部查处,公司依法依规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永不录用。
8、原渠道部门员工赵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用于活动运营的资源占为己有并对外出售,被合规监察部查处,赵某如实交代了其舞弊行为,公司依法依规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永不录用。
9、原用户运营部员工翟某某、苗某和李某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资源用于经营个人业务,被合规监察部查处,上述3人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舞弊行为,公司依法依规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永不录用。原用户运营部员工赵某某离职后,串通员工翟某某利用公司资源为其个人经营的业务提供便利,案发后,赵某某向公司递交了谅解请求书,承诺不再实施侵害公司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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