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24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公告
民生
2025-01-07 21:26
河北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邢政发〔2020〕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申报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户籍在经开区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并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2024年度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不含大病、长期医疗)人员,包括:2023年度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未到期人员、以及2024年度首次申请的“就业困难人员”、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一)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男60周岁、女50周岁,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身份证记载的年龄为准)。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二)补贴标准:按实际缴纳2024年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超过缴费基数100%以上的部分不予补贴。2024年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从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次月起给予补贴。计算方法:实际月缴费金额×可享受补贴月数×50%。符合条件的人员,持申报材料到本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提交申请,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审核纸质材料后,由本人在河北人社APP进行网上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填写信息提交成功后,由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将所需材料提交到区就业服务部门。
1、2024年度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凭证或相关票据;2、《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持本人社保卡到发卡银行<社保卡左上角显示发卡银行>确认是否已开通金融业务,确保金融业务可以正常使用);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申请时需提供毕业证原件)。1、申请人未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或认定时间已经超过三年;2、2024年女已年满50周岁、男已年满60周岁;5、2024年在企业、公司等单位任职、就业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员;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3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将不再受理)经开区就业服务中心(河北工业大学科技园6号楼1层就业服务大厅):0319-3636980;留村办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留东村):0319-8874039;王快镇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王快镇人民政府东侧):0319-6779019;沙河城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北街村镇政府1楼114号办公室):0319-5017217。来源:邢台经开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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