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气象台
10月17日21时49分发布
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预计今天夜间至明天上午,
兴山县大部乡镇将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
局地小于200米的雾,
请注意防范。
防御措施: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准备工作;
2.机场、高速公路、轮渡码头等单位加强交通管理,保障安全;
3.驾驶人员注意雾的变化,小心驾驶;
4.户外活动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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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天行车应及时打开雾灯、示廓灯或近光灯,如果在高速路上行驶或者雾很浓的情况下,还要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切记不要使用远光灯,因为远光灯是向上方照的,射出的光线被雾气漫反射,会在车前形成白茫茫一片,开车时反而什么都看不见了。
雾中行车时,要严格遵守规定限速行驶,千万不可开快车。雾越大,可视距离越短,车速就要求越低。遇浓雾能见度小于5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
雾天无法分辨车距,如果紧急踩刹车,会让后车无法判断距离从而导致追尾。如需减速应缓慢放松油门,连续轻踩制动,防止碰撞、剐蹭和追尾事故发生。
雾天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在车后方设立警示标志,并把车辆的危险报警闪光灯打开,以提示后方车辆。做好警示后,车上人员应立即撤到安全的地方,同时报警,千万不要留在车内或在行车道上行走,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秋冬季节一旦有雾产生,车内也易产生雾气,因此需要开启后窗除雾、后视镜除雾功能,并将出风口朝向前风挡玻璃,避免雾气影响行车视线。
当能见度小于10米时,应先将车开到路边安全地带或停车场,等能见度好转时再上路行驶。
来源 | 兴山县气象局、鄂尔多斯交警
编辑 | 吴娱 匡雯
编审 | 吴健 张雅莉
终审 | 邹远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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