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医保个人账户可以给家人用 最全指南来啦!

政务   2024-11-12 15:17   黑龙江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一个黑龙江省职工参保人的医保账户可以同时绑定10名家庭成员,家庭成员持本人的医保电子凭证或实体社保卡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结算,个人自付部分本人账户余额不足时,可以直接调用共济账户支付。也可以使用医保个账共济账户资金代缴已绑定的家庭成员的城乡居民医保费。

01适用范围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适用对象范围为黑龙江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以下简称主账户人)的近亲属,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下简称家庭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以及其他亲属。家庭成员为本省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

02个账共济绑定办理渠道

1.“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

2.“龙江医保”支付宝小程序;

3.黑龙江省医疗保障个人网厅;

4.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服务窗口。

03个账共济绑定办理流程

主账户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有结余,且正常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的,按照自愿原则,可申请设立家庭共济关系,将本人个人账户结余资金与其家庭成员共济使用。









来源:穆棱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丨孙红佳 任兴宇 韩启翔

统筹丨胡江峰 陈广皓

编审丨隋欣 

监制丨王晓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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