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规程
主办单位:大连金普新区市民健身中心
比赛时间
2024年11月9日 8:00-12:00
比赛地点
大连开发区市民健身中心二楼游泳馆
成年组、中老年组竞赛项目
50米蛙泳
50米自由泳
200米自由泳
团队竞赛项目
4*50米自由泳接力每组必须有一位女士参赛
该组别6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
不设年龄段限制可随意组合
注:以上所有比赛每个组别单项限报24人,名额有限报满为止。除接力外每人限报2项,每项报名不足4人不设项,接力不足4组不设项。
竞赛分组
01
(1979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A(18-45周岁)
女子A(18-45周岁)
02
(1959年1月1日-1978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B(46—65周岁)
女子B(46—65周岁)
03
(2017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C(6—7周岁)
女子C(6—7周岁)
(2015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D(8—9周岁)
女子D(8—9周岁)
(2012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E(10—12周岁)
女子E(10—12周岁)
(2007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F(13—17周岁)
女子F(13—17周岁)
注:以上年龄划分以身份证出生年为准
参赛须知
1)、参赛资格:凡具有大连金普新区户口或大连开发区市民健身中心会员(卡主本人有效期内未过期的会卡);
2)、学生组仅限健身中心游泳学习班的学员报名(有效期内学员);
3)、所有参赛人员须身体健康并参保人身意外险,身体状况和年龄符合参赛项目规定,方可报名参加本次活动;
4)、参赛队员以报名为准,不得临场换人。
报名须知
持本人身份证(限金普新区户口)或本人有效期内会员卡至开发区市民健身中心一楼绿伞销售处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1月1日9:30-20:00
注:以上所有比赛单项每个组别限报24人,名额有限报满为止
竞赛须知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和本届运动会的有关规定。
2、各项比赛均采用一次赛,同组成绩相同以总裁判长判定为准,不同组,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前八名)
3、竞赛场地和器材由组委会提供。属于运动员自身使用的比赛服装及装备由运动员自备,但必须符合竞赛规则的规定。
4、本项比赛的裁判员、仲裁、竞赛人员均由大连金普新区市民健身中心体育志愿者选派。
5、除接力外每人限报2项。每个组别报名不足4人不设项,接力不足4组不设项。
6、报名结束后健身中心将统一在微信平台公示运动员名单,如有异议请在11月7日之前提出,比赛开始后,不接受关于资格问题的举报。
其他
1、各参赛运动员及接力代表队须严格遵守比赛秩序及规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如有违反赛会纪律者,将给予取消比赛资格或取消成绩录取资格等处理。
2、运动员须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游泳赛事,如因个人身体原因产生的意外后果,责任自负。
3、参赛运动员须关注市民健身中心微信公众号,随时了解比赛相关信息。
3、本规程解释权属大连金普新区市民健身中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