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自己生产的门贴上“盼盼”商标卖给某医院500多樘 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罚款20万元

百科   2024-11-23 13:06   山西  

近日,拒澎湃新闻报道,宜黄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宣判,被告人罗某某因假冒“盼盼”木门商标,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此案件不仅彰显了我国法律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坚决态度,也再次提醒社会各界,“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任何试图通过假冒商标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案情回顾显示,2022年6月,被告人罗某某与抚州市某医院签订了新院区“盼盼”木门采购合同。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罗某某为谋取更高利润,竟将自己加工生产的实木及钢木门贴上“盼盼”牌商标,以此冒充正品“盼盼”木门,并安装于医院新院区。经核查,罗某某共安装了25扇“盼盼”牌钢木门及478扇“盼盼”牌实木门,涉案金额高达77万余元。后经亚萨合莱(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鉴定确认,这些所谓的“盼盼”木门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某的行为严重侵犯了“盼盼”商标的合法权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规定。鉴于罗某某具有自首情节,且获得了被害单位的谅解,主动退赃并缴纳罚金,认罪认罚态度良好,法院依法对其作出了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的判决。

此案的判决结果,不仅是对罗某某个人违法行为的惩罚,更是对全社会的一次警示。它强调了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诚信经营、尊重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假冒注册商标不仅损害了品牌企业的声誉和利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该案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提高警惕,仔细核实商品的商标情况,避免因购买到假冒商品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对于发现的假冒商品行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共同维护健康的市场环境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总之,此案的宣判再次表明了我国法律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坚定立场,也警示所有市场主体,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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