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彰第七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决定,授予40名同志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授予18个集体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其中,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乌海市海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赵永飞;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群众体育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郭汪洋获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乌海市水务局获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来源:内蒙古政府办公室 编辑:杨博宇 美编:胡频(实习)
审核:郝钰喆 监审:刘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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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彰第七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决定,授予40名同志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授予18个集体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其中,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乌海市海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赵永飞;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群众体育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郭汪洋获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乌海市水务局获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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