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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住建部发布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
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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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关于契税、增值税…
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快随宝了解具体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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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②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各地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实际执行的预征率进行调整。
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对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在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原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
政策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https://szs.mof.gov.cn/zhengcefabu/202411/t20241113_394745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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