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敲响防火警钟,桐木一人被处罚!

民生   2025-01-24 21:31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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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天干物燥

是森林火灾高发期

违规野外用火

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造成森林火灾,涉嫌犯罪的
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起典型案例

请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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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月23日上午11时许,桐木村村民李某到该村涧山公墓山祭拜亡母,祭拜过程中燃烧纸钱,由于天气干燥,风力较大,燃烧的纸钱飞入周边茅草中引起山火。桐木镇组织应急、消防等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展开扑救,当天下午15时,明火被扑灭,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重要设施损毁情况

目前经公安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联合调查,相关部门对李某予以训诫,责令其写出保证书,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防范森林火灾

一定要提高警惕

加强野外火源管控

进入林区必须严格遵守

森林防火规定



防范森林火灾倡议书

全县广大群众:  

随着春节即将来临,返乡人员日渐增多,祭祀活动、农事用火等风险增多,自去年入冬以来我县一直久晴无雨,气温偏高,森林防火形势严峻,目前我县已发布森林火险橙色预警。时值森林火险高危时期,为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发生,特向全县广大群众发出倡议如下: 

一、增强防火意识,维护生态安全。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防火规定,牢固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认清“一点星星火,可毁万亩林”的严重性,切实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增强防范意识,遵守野外用火规定,主动履行好森林防火的社会责任。

二、加强自我约束,杜绝火灾隐患。要自觉遵守森林防火重点期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森林防火十不准:

(一)不准携带火种进山;
(二)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
(三)不准在林区吸烟点火照明;
(四)不准在林区野炊烧烤食物;
(五)不准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六)不准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
(七)不准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玩火;
(八)不准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九)不准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十)不准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三、加强防火宣传,牢记监护责任。要自觉当好森林防火宣传员,积极向家人、亲友宣传森林防火重要性、野外用火风险性和森林火灾危害性,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森林防火浓厚氛围。一旦发现火情,请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共同财富,保护绿色家园,防范森林火灾,需要你我共同努力。让我们行动起来,让森林远离火魔,用实际行动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新春佳节。


上栗县应急管理局    

上栗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5年1月20日    



来源:镇林业岗、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编辑:李源
审稿:钟亮
监审:邓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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