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起启用!

时事   2024-11-23 14:42   安徽  

关于启用梅溪路与九连山路交叉口等

7处电子警察设备的公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自2024年12月2日起,宣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启用7处路口电子警察,对机动车违反信号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并依法予以采集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违法自动记录设备设置地点:

1.梅溪路与九连山路交叉口;

2.博学路与厚德路交叉口;

3.宣酒大道与铜山路交叉口;

4.日新路与铜山路交叉口;

5.古泉中学与329国道交叉口;

6.318国道与东岸路交叉口;

7.318国道与寒天路交叉口。


二、抓拍违法行为: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代码1120(记1分,罚款100元)。

2.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代码1362(记3分,罚款50元)。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代码1373(记3分,罚款200元)。

4.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代码1625(记6分,罚款200元)。

5.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代码6090(记0分,罚款200元)。

6.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代码6095(记0分,罚款200元)。


三、启用时间

2024年12月2日0时起。


敬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宣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4年11月22日



来源:宣城公安交警在线

编辑:陈梦雪

二审:王珊 何娜
三审:沈后海 冯颖

投稿邮箱:xzxmt201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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