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强化纪律执行,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和二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动员部署会精神;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请示》,听取十届县委第七轮各巡察组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巡察工作。
会议强调,要坚持发现问题导向,强化精准分类问题。巡察工作的本质是政治监督,就是要透过现象看本质、透过业务看政治、透过问题看责任,主动聚焦“四件大事”“四个创建”等目标任务,针对被巡察党组织(单位)的职能和特点,突出工作重点,精准发现问题、反映问题、报告问题,多深入基层一线、多到点上面,深挖细查一些系统性、突出性问题,发现的问题要事实清楚、理由充分、佐证材料齐全,确保政治巡察的正确方向和政治监督效果。要坚持形成震慑作用,强化立行立改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不是一句空话、也不是一句口号,要持之以恒推进贯彻落实。巡察组要加强分析研判,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且能够及时解决的突出问题,督促被巡察单位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立行立改,及时解决问题,并深刻剖析根源,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坚决防止边巡边犯。要坚持依规依纪巡察,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是巡察工作的基本原则。巡察组要准确把握政策,对问题定性一定要有政策或者制度依据,全面客观分析研判,不能擅自抬高标准,更不能自定标准;要客观准确报告问题,既不能把重要问题说成一般性问题,也不能政治泛化,把业务问题都定性为政治问题,不断提升巡察发现问题和反映问题的真实性、客观性和精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