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

文摘   2024-11-06 18:21   贵州  




全市各用人单位:

2024年只剩最后两个月,为关心关爱广大职工身心健康,充分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职工带薪年休假事项提示如下:

一、加强计划统筹,合理安排年休假时间。各单位要加强职工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计划统筹,结合单位业务特点,科学合理安排职工年休假。

二、加强台账管理,规范年休假制度落实。各单位要完善单位职工休假制度,建立职工年休假台账,严格年休假标准。

三、加强责任落实,坚持“应休尽休”。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年休假制度,在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做到全体职工“应休尽休”。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年休假是职工的权利。希望各用人单位切实把关心关爱职工的具体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广大职工劳逸结合,身心健康! 

铜仁市总工会

2024年11月6日





休假是生活的调味品

它让平凡的日子也充满了期待



  



忙碌的日子里

也要记得给自己放个假

休息片刻

再继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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