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轮车闯红灯 车损+人伤+全责!

政务   2024-11-04 18:50   江苏  

每一盏交通信号灯
都是一盏文明指示灯
每一条红灯停止线
都是一条文明起跑线
但有部分电动三轮车驾驶人
 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忽视交通信号灯“任性”骑行
危及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驾驶人朋友们

一定要以此为鉴

案情回顾

近日,在泗阳县吴江路与长江路交叉路口处,张某某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由西向东行驶,此时该方向直行为红灯,张某某闯红灯通过时,与由北向南正常行驶的小型汽车相撞。

事故造成两车损坏,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受伤。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张某某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懂法才能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闯灯酿事故  害人又害己

闯红灯的危害




     破坏通行法规:交通信号灯的主要作用是科学分配车辆、行人的通行权,使之安全、有序通行,闯红灯严重破坏了路权分配法规。


     发生交通事故概率高无论是行人、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的闯红灯行为都会增加路口交通冲突,增加事故发生概率,危害极大。

等一时短暂的红灯

换一生平安的绿灯

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觉得“好看”就点亮它~

审批:赵   捷

审核:张   明

审稿:王   旭

泗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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