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适用》2024年第11期目录

政务   2024-11-06 10:46   北京  



2024年第11期目录


专题研究:房地产审判实务热点问题研究

房地产纠纷风险防范化解与审判疑难问题研究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六庭课题组

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之疑难问题研究

——智军

房企破产项目续建的法律路径与权益平衡

——志勇

专题研究:聚焦“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征求意见稿”

夫妻间给予房产问题研究

——王丹

婚内赠与的类型区分与清算规则

——刘征峰

法学论坛
毒品犯罪智慧治理体系构建探析

——莫洪宪

我国少年审判四十年回顾与展望
——宋英辉
法官说法

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课题组
债务人财产“优先给付”与“公平分配”之规则体系——兼议房企破产中购房人权利的保障及边界
——陆晓燕

问题探讨

破解内幕交易违法所得计算之难题
——彭冰
论我国贿赂犯罪刑罚配置体系性优化
——李翔


专题研究:房地产审判实务热点问题研究‍‍‍‍‍‍‍‍‍‍‍‍‍‍‍‍‍‍‍‍‍‍‍‍‍‍‍‍‍‍




房地产纠纷风险防范化解与审判疑难问题研究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六庭课题组




作者简介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六庭课题组主持人:陈飞翔,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庭长。执笔人:石肖然,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员额法官;杨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法官助理。
摘要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落实好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等重点领域风险的各项举措。当前形势下,受房地产市场行情周期下行、部分房地产企业出险等因素的影响,房地产类案件呈现增长速度快、矛盾化解难、破产处置难度大等特点。人民法院要深入研究房地产市场深刻调整形势下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此,必须牢固树立服务大局、协同治理的理念,秉持系统思维、底线原则和民生导向;总结府院联动、破产拯救、风险防范、多元解纷、先行判决等有效实践路径,化解商品房买卖、建设工程、房企破产等案件中的审理难题。着眼未来,则应以丰富风险化解政策支持、拯救困境企业、强化商品房预售制监管和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政策“组合拳”,实现房地产风险化解防范与发展模式转型的齐头并进。
关键词
房地产 重大领域风险 司法职能 商品房消费者 合同解除




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之疑难问题研究
——史智军




作者简介

史智军,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
摘要
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施行以来,商品房消费者权利的要件出现了三个方面的变化,即房屋的判断标准从数量转变为以居住为目的;房款的支付从超过50%转变为限时支付全部房款;优先权的对象,从交付房屋扩展到价款返还。商品房消费者在诉讼中要求涤除抵押办理转移登记时,人民法院应结合司法解释的目的、逻辑和优先性的含义,在谨慎审查的基础上支持商品房消费者的诉求。在特殊情形下,虽然被执行人并非开发商,债权人基于善意取得而享有抵押权,但依然不能对抗商品房消费者的权利。
关键词
商品房消费者 抵押权 转移登记 优先权




房企破产项目续建的法律路径与权益平衡
——范志勇




作者简介

范志勇,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本文系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企业破产风险预防法律体系研究”(项目编号:2024JBW8006)的阶段性成果。
摘要
房企破产商品房项目续建不仅是推动全体债权人利益最大化、拯救房企的必要措施,也是保障购房消费者居住权益的市场化、法治化路径。为突破房企破产项目续建资金来源与资金安全的难题,实践中基本形成重整投资人整体接盘、资产收购、共益债投资等多元续建模式,并可引入信托计划续建。购房消费者、预告登记权利人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续建费用,取决于项目续建模式的选择,以及投资人所明确限定的续建费用的使用范围。针对项目续建中购房消费者范畴,以及其优先受偿权范围的界定,须贯彻购房消费者居住权益保障的价值理念,妥当解释相关法律规范。项目续建后增进的财产价值,应当依循体系化的破产权利图谱,向各方权利主体公平分配。
关键词
房企破产 续建 购房消费者 共益债 预告登记



专题研究:聚焦“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征求意见稿”





夫妻间给予房产问题研究
——王丹




作者简介

王丹,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二级高级法官。
摘要

婚姻法回归民法体系后,在法典化思维、体系化思维的总体框架下,人民法院具体适用法律时,应采取更精细化的操作,注重区分身份法与财产法的差异,准确运用参照适用的法技术规则。《民法典》第1065条不仅包括狭义的夫妻约定财产制,还可以涵盖一般财产约定,作为解决夫妻之间给予房产纠纷的法律依据。相关约定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给予方不享有任意撤销权。但是,要考虑婚姻家庭的伦理性特征,如果婚龄偏短,应当允许给予方参照适用情势变更制度变更或者撤销该民事法律行为,避免出现“不劳而获”的利益失衡。
关键词
夫妻间给予房产 任意撤销权 情势变更 约定财产制 夫妻财产约定





婚内赠与的类型区分与清算规则
——刘征峰




作者简介

刘征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婚姻家庭继承法研究所教授,法学博士。
本文系2020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未成年人财产监护制度研究”(项目编号:20SFB2024)的阶段性成果。
摘要

夫妻双方在婚内实施的赠与可以根据目的分为典型赠与和基于婚姻的赠与。为典型赠与所设计的利益矫正机制对于处理基于婚姻的赠与力有未逮,需作进一步的衡平矫正。在婚内赠与目的不明时,宜结合赠与财产的价值、赠与时间及赠与背景等要素推定赠与目的。典型赠与和基于婚姻的赠与均可适用意思表示瑕疵撤销清算规则和赠与法定撤销清算规则进行清算。基于婚姻的赠与的特殊清算以赠与合同未被撤销为前提,原则上仅能在离婚诉讼中提起。在确定受赠人清算补偿义务时,婚姻存续时间属于基础要素,离婚过错和双方经济情况属于辅助考量要素。夫妻双方关于清算补偿的特别约定既包含排斥补偿的约定,亦包含调整补偿标准的约定。事前的特别约定应受到更为严格的审查。
关键词
基于婚姻的赠与 典型赠与 撤销 清算补偿



法学论坛




毒品犯罪智慧治理体系构建探析
——莫洪宪




作者简介

莫洪宪,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武汉大学毒品犯罪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员。
摘要

在智慧时代毒品犯罪具有一些新特点,表现为犯罪结构从参与结构转向协作结构、犯罪模式从线下模式走向线上线下相结合、犯罪方式信息化和隐蔽化,引发治理的新难题。开展毒品犯罪智慧治理应在本体维度强调技术和法律的融合,主体维度强调各方主体协同参与,客体维度强调各类对象的全面管控。应推动毒品犯罪智慧打击的体系化,以智慧侦查革新毒品犯罪查控,以智慧研判鉴别预测毒品类型,以智慧审判助力精准定罪量刑。应推动毒品犯罪智慧防控的体系化,以智慧协同助力多元主体参与共同防控,以智慧矫治推动吸毒人员个性化治疗,以智慧融媒提升禁毒宣教质效。
关键词
毒品犯罪 智慧治理 关键维度 智慧打击 智慧防控




我国少年审判四十年回顾与展望
——宋英辉




作者简介

宋英辉,华东政法大学青少年司法研究院首席专家,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摘要
历经四十年的发展,我国少年审判总体已呈现出稳健发展、持续向好的态势。四十年来,我国少年审判工作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的成就,包括推动了未成年人法律体系形成、培育了一批专业人才队伍、探索了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建设、确立了综合审判理念,对我国的法治建设起到了引领性作用、对预防性法治起到了示范功能、对法治发展起到了促进性影响。进一步加强少年审判工作,需要继续推进专门队伍与机构建设、完善法律规范体系、构建不同于成年人司法的审判管理体系和评价机制、将少年审判作为独立的审判业务类别,不断强化综合司法保护,特别是未成年被害人与被侵权人的保护,以少年审判助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融合发展。
关键词
少年审判 少年法庭 未成年人司法 司法改革




法官说法





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课题组




作者简介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课题组主要成员:余晓汉,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二级高级法官,法学博士;雷艳珍,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三级高级法官,法学博士;詹靖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审查指南处处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摘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理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二审案件所反映的问题,今后该类纠纷的审理重点在合同解释、合同履行、合同解除三个层面。合同解释需要重视各种解释方法的运用,构建合理的论证层次,条理清晰地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处理合同履行问题要熟练运用法定的履行规则,贯彻契约精神,充分尊重当事人关于合同履行顺序的合法约定,通过“同时履行判决”一次性解决合同纠纷;合同解除问题主要在于处理合同解除后的责任,需清晰体现“终止履行—恢复原状(含折价补偿)—赔偿损失”的“三步法”,其中返还价款或者折价补偿与赔偿损失可以相互冲抵,但在判决时应先尽可能作出清晰认定,然后冲抵,不宜动辄直接一揽子判令一方向另一方给付一定的金钱。
关键词

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 合同解释 合同履行 合同解除






债务人财产“优先给付”与“公平分配”之规则体系——兼议房企破产中购房人权利的保障及边界
——陆晓燕




作者简介

陆晓燕,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司法改革与现代化研究所研究员,法学博士。
摘要
近年来,房企破产在助力“保交楼、稳民生”与解决权利冲突的夹缝中举步维艰。遵循二十届三中全会“健全企业破产机制”的精神,有必要寻求利益衡平之规则。本文从同一标的财产上数项权利对抗的物权法规则出发,引申出破产程序中各类权利的属性及顺位;结合管理人撤销权、禁止抵销权、解除权运行的破产法机理,将管理人撤销权、禁止抵销权、解除权的行使对象限定于普通债权而排除优先权利;付诸房企破产之系统性实践,建立债务人财产“优先给付”与“公平分配”的规则体系,兼而廓清购房人权利的保障及边界。
关键词
债务人财产 优先给付 公平分配 购房人权利


问题探讨




破解内幕交易违法所得计算之难题
——彭冰




作者简介

彭冰,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
摘要
我国证监会一直采取实际获利法计算内幕交易的违法所得,不排除其他因素对获利的影响,对此学界存在争议。争议的根源是违法所得有两个不同的功能,一个是作为追缴的对象,一个是作为罚款的基准。用一种计算方法不能同时满足这两个不同的功能。因而建议我国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对于前者采用实际获利法,对于后者则采用拟制法。但更为根本的解决方案,应该是在未来修法时,抛弃将违法所得作为罚款基准的做法,仅仅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即可。
关键词
违法所得 内幕交易 实际获利法 拟制法 罚款基准




论我国贿赂犯罪刑罚配置体系性优化
——李翔




作者简介

李翔,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国家安全研究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时代国家安全法治体系的建设与实施措施研究”(项目编号:20&ZD191)、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项目“轻罪立法研究”(项目编号:2022ZFX00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要
《刑法修正案(十二)》将“受贿行贿一起查”和“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这两项刑事政策立法化,对完善反腐败刑事立法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就刑罚体系性而言,我国贿赂犯罪刑罚配置仍需要在“比例原则”要求下进一步优化,具体包括将受贿罪从贪污罪合并处罚模式中分离,并重新配置受贿罪法定刑。合理调整受贿罪、单位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法定刑配置,进一步降低行贿类犯罪的法定刑结构,综合考量优化行贿罪、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法定刑配置,并且将特别从宽处罚制度一体化适用于贿赂犯罪。
关键词
贿赂犯罪 刑罚配置 体系性 优化

来源:法律适用微信公众号
编辑:李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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