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被终生禁驾!因为……

时事   2024-12-26 19:50   山东  


      为进一步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警示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以此为鉴,安全守法出行。近日,枣庄交警向社会公开发布今年第十二批终生禁驾名单,1人“榜上有名”。



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2024年3月17日5时12分许,田某驾驶鲁DZ2**K号小型轿车沿松江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枣庄农商银行门口处时,与刘某英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刘某英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发生事故后,田某驾车逃逸。经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犯罪嫌疑人田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涉嫌交通肇事罪,经薛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2024年6月28日,薛城区人民法院判决田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

造成终身禁驾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各位驾驶人
如果不想被终生禁驾
切记开车上路时一定要
谨慎驾驶,安全驾驶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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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姝华
审核:李雪
来源:枣庄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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