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违规电气焊怎么“刑”?

旅行   2024-11-08 16:10   山东  
电气焊作业

具有高温、飞溅的特点

若是操作不慎,防范措施不到位

易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

但依旧有人不把它当个事儿!


案例警示01

2022年3月2日,韶关市浈江区一米面制品公司仓库发生火灾。经调查,起火原因系徐某生、徐某清、徐某德3人在未取得焊工证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违规开展气焊作业,徐某生使用氧气乙炔割枪切割金属铁板时产生的高温熔渣掉落到仓库内箱包货堆上,导致箱包及表层塑料包装等可燃物起火,蔓延形成火灾事故。该起火灾过火面积约1300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约为632.68万元人民币。

案例警示02

2024年5月22日,广东阳江一民房发生火灾。经调查,起火原因系工程负责人彭某明知道从事电焊作业的唐某在电焊证件过期的情况下,仍指使唐某进行违规电焊施工,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高温引燃彩钢板中的易燃聚氨酯材料,蔓延成灾。随后,阳江市公安局江城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彭某处以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唐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通过以上案例可见

违规动火作业不但危害极大

相关责任人

还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三条规定:

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第六十四条规定:

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电焊气割作业“十不干”

请牢记!



来源:沈阳应急、深圳市消防协会

淄博市淄川区应急管理局
淄川区安全生产及应急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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