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子们
从1月2日开始
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个县(市、区)管理部服务大厅
同步受理“商转公”贷款业务啦
详情一起来看看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缴存职工的“商转公”贷款需求,进一步释放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红利,节约职工购房成本,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增设“商转公”贷款业务受理地点。
自2025年1月2日起,除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河北银行、邯郸银行、民生银行8家委贷银行外,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个县(市、区)管理部服务大厅同步受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有意向的缴存职工,可根据实际情况,到委贷银行或房屋所在地管理部申请“商转公”贷款。
如果想了解“商转公”贷款政策,可通过“12329”热线或全员全媒体客服进行业务咨询,公积金全体干部职工将为您提供全天候全员在线的公积金咨询服务。(手机APP:打开即可看到【小金头像】,点击进行咨询;门户网站:进入网站后即可看到【小金头像】,点击进行咨询;微信公众号:点击【公共服务】-【小金头像】进行咨询)。
小编提示:关注【邯郸本地宝】,对话框搜索【公积金】,可获得邯郸市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业务办理/查询入口、贷款计算器等。
图源: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一起来了解一下
邯郸市“商转公”业务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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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邯郸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可申请“商转公”业务。
一、申请人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职工所购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可办理现房抵押,符合《邯郸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连续缴存、缴存基数、征信等相关要求的,可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
2.申请人是原商贷的借款人,且为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产权人。
二、原商业贷款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原商贷尚未结清,且贷款处于正常还款状态;
2.原商贷用途为购买自住住房,且原商贷银行同意申请人提前结清全部商贷;
3.原商贷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4.原商贷历史记录中不存在连续3期或者累计6期及以上逾期行为。
三、所购住房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所购住房能够提供抵押担保,除原商贷设定的抵押登记外,无其他抵押、查封、居住权设定等权利限制情形。
图源:摄图网_402596495
1.邯郸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原商贷所购住房不动产权证书。
3.原商贷借款合同。
4.原商贷银行出具的商贷余额证明及近一年还款明细。
5.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页、结婚证。
6.满足“二孩”“三孩”及引进人才政策的,提供相应资料。
7.采用“以贷还贷”方式申请“商转公”业务的,还需提供原商贷银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意书》。
自2025年1月1日起
邯郸市存量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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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邯郸本地宝综合整理
编辑:木木(黄祖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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