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公积金增设“商转公”贷款受理地点

民生   2025-01-03 12:00   湖北  

宝子们

从1月2日开始

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个县(市、区)管理部服务大厅

同步受理“商转公”贷款业务啦

详情一起来看看

PART.01
邯郸市公积金增设“商转公”贷款受理地点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缴存职工的“商转公”贷款需求,进一步释放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红利,节约职工购房成本,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增设“商转公”贷款业务受理地点。

自2025年1月2日起,除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河北银行、邯郸银行、民生银行8家委贷银行外,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个县(市、区)管理部服务大厅同步受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有意向的缴存职工,可根据实际情况,到委贷银行或房屋所在地管理部申请“商转公”贷款。

如果想了解“商转公”贷款政策,可通过“12329”热线或全员全媒体客服进行业务咨询,公积金全体干部职工将为您提供全天候全员在线的公积金咨询服务。(手机APP:打开即可看到【小金头像】,点击进行咨询;门户网站:进入网站后即可看到【小金头像】,点击进行咨询;微信公众号:点击【公共服务】-【小金头像】进行咨询)。



小编提示:关注【邯郸本地宝】,对话框搜索【公积金】可获得邯郸市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业务办理/查询入口、贷款计算器等。




PART.02
邯郸市各县(市、区)管理部门服务地址

图源: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一起来了解一下

邯郸市“商转公”业务申请条件

↓↓↓

PART.03
邯郸市“商转公”业务申请条件

在邯郸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可申请“商转公”业务。

一、申请人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职工所购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可办理现房抵押,符合《邯郸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连续缴存、缴存基数、征信等相关要求的,可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

2.申请人是原商贷的借款人,且为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产权人。

二、原商业贷款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原商贷尚未结清,且贷款处于正常还款状态;

2.原商贷用途为购买自住住房,且原商贷银行同意申请人提前结清全部商贷;

3.原商贷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4.原商贷历史记录中不存在连续3期或者累计6期及以上逾期行为。

三、所购住房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所购住房能够提供抵押担保,除原商贷设定的抵押登记外,无其他抵押、查封、居住权设定等权利限制情形。



图源:摄图网_402596495



PART.04
邯郸市“商转公”申请资料

1.邯郸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原商贷所购住房不动产权证书。

3.原商贷借款合同。

4.原商贷银行出具的商贷余额证明及近一年还款明细。

5.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页、结婚证。

6.满足“二孩”“三孩”及引进人才政策的,提供相应资料。

7.采用“以贷还贷”方式申请“商转公”业务的,还需提供原商贷银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意书》。



自2025年1月1日起

邯郸市存量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

推荐阅读:邯郸市存量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

来源: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邯郸本地宝综合整理

编辑:木木(黄祖森)

合作QQ | 4009999087(注:手机QQ添加时,若无法找到,请选择“找公众号”即可添加)

合作电话 | 400-9999-087

合作微信:点击获取

本文由邯郸本地宝综合整理,如有侵权,请告知guzhanxu@bendibao.com删除

邯郸本地宝
提供邯郸本地生活资讯!新闻资讯、办事指南、交通出行、吃喝玩乐...让你生活在邯郸更方便~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