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法治意识,切实提升驾驶人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酒泉公安交警持续开展“五大曝光”行动。
2024年12月9日,敦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敦煌市马宁线下行544公里+171米处查获王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酒精检测结果为36mg/100ml。
2024年12月10日,敦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敦煌市西河坝巷西域西路南12米处查获张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酒精检测结果为64mg/100ml。
2024年12月4日,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红柳湾高速公路大队执勤民警在当金山北收费站查获刘某某未取得驾驶证仍驾驶其他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2024年12月14日,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红柳湾高速公路大队执勤民警在当金山北收费站查获耿某某驾驶证吊销期间仍驾驶其他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2024年12月13日,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红柳湾高速公路大队执勤民警在当金山北收费站查获李某未取得驾驶证仍驾驶其他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2024年11月21日,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肃州区世纪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世纪大道出霞飞路南60米处查获许某某未取得驾驶证仍驾驶其他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2024年11月27日,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肃州区酒金东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姥家大锅台门前路段处查获成某未取得驾驶证仍驾驶其他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2024年12月1日,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肃州区酒金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世博花园南门路段处查获潘某某未取得驾驶证仍驾驶其他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2024年12月7日,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肃州区酒金东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世博花园南门路段处查获筎某某未取得驾驶证仍驾驶其他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普法时间
“无证驾驶”及相关处罚
无证驾驶:顾名思义就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01. 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02.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03. 诱发违法犯罪
因诸多原因,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条件,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闯红灯、酒后驾驶、交通肇事等违法犯罪案件。
来源:酒泉公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