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介绍信”大摇大摆去物业揽工程? 男子已被判刑!

政务   2024-10-12 11:28   上海  

贵州消防消息

日前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对一例伪造公章的案件进行了判决


事情是这样的


4月26日

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云岩大队

接到某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反映

小区业主方某拿着

盖有“贵阳市云岩区消防救援大队”

印章的“介绍信”

想来承接小区消防维保工程


因知晓消防部门根本无此职能

物业公司人员敏锐地察觉到不对劲

遂向云岩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核实

大队监督员立即展开调查

4月28日,依据调查取证情况

向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报案

(资料图)

经公安机关鉴定,方某所出示的

与云岩区消防救援大队印章

不属同一印章

方某也对其伪造国家机关印章

的行为供认不讳


方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云岩区人民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

后经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判定

被告人方某犯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

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缓刑一年六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贤贤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贤贤提示


除了刻假章
以各种方式
假借消防救援部门或消防员的名义
牟取一己私利的骗局层出不穷
不仅严重损害消防救援队伍的形象和声誉
更可能对潜在人群的生命财产安全
构成重大威胁
请大家一定提高警惕、擦亮眼睛
严防上当受骗!
不法分子的常见套路还有哪些
赶快一起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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