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这个政策补贴有新变化!十堰有需要的快申请

时事   2024-11-04 18:21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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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振消费信心

增强经济活力


小伙伴们赶紧瞅过来
湖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
又又又加码啦
✔适用范围扩大
✔多项补贴限制取消
✔补贴标准提高
✔参与活动企业增加
这样省钱的好机会
千万别错过好吗
好的!


政策升级后,全市增补了家电厨卫经销企业45家,家居经销企业80家,电动自行车经销企业6家,主要经营门窗、建材、厨卫电器等品类,为市民提供更丰富的商品。截至目前,全市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商家已达696家,门店近千家,其中汽车经销商102家,家电厨卫企业372家,门店463个;家居企业202家,门店214个;电动自行车企业20家。

那么,汽车置换

家具家电家装厨卫

电动自行车

跟之前的补贴政策相比
到底有何变化
现在小编通通都告诉你

↓↓↓


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补贴范围:

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购车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为十堰市的,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报废机动车需于2024年7月25日(含当日)之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补贴标准:

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

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办理方式:

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可以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微信、支付宝、抖音、云闪付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平台,向十堰市商务局提交补贴申请。

 需上传的资料包括:

①个人信息: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正反面2张图片、手机号;

②本人银行卡:银联借记卡,含开户行、卡号、银行预留手机号;

③报废汽车信息:车辆识别代号(VIN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④新车信息(车辆识别代号(VIN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点击查看附件1:十堰市参与活动的汽车经销商名单
点此查看附件2:十堰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



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补贴范围调整:


👉取消车辆登记地限制,旧车不管是不是“鄂”开头,都可以参与补贴活动,换新一辆任一地方牌照的新车。需要提醒的是,转让旧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在湖北省内开具;

👉取消对新购乘用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限制,这意味着,如果你置换购买的新车用来营运,也可以享受补贴;

👉将“每位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补贴”调整为“转让一辆旧乘用车并购买一辆新乘用车可享受一次补贴”,只要置换旧车数量与购买新车数量相同,消费者即可按次享受补贴;

👉此次政策调整溯及以往,对2024年5月16日政策实施以来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均按照调整优化后的补贴政策执行;

👉加快补贴审核兑付进度,各市州每周至少完成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各一批次发放。

 补贴标准:

新购燃油乘用车的,对购车含税价格6万元(含)至10万元、10万元(含)至20万元、20万元(含)以上分档给予0.7万元、1万元、1.3万元补贴;

新购新能源乘用车的,对购车含税价格6万元(含)至10万元、10万元(含)至20万元、20万元(含)以上分档给予0.8万元、1.2万元、1.6万元补贴。

 办理方式:

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通过懂车帝APP进入“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按系统提示完整、准确、清晰填写和提交申请信息。

 需上传的资料包括:

①个人信息: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正反面2张图片、手机号、银行卡信息(银联借记卡卡号、开户行信息);

②旧车信息:号牌号码和车辆识别代号(VIN码)、《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相关页面照片或扫描件、机动车登记编号、车辆类型、车辆识别代号、转让旧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③新车信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第一联“发票联”的原件照片或扫描件、号牌号码和车辆识别代号(VIN码)、《机动车行驶证》原件(主、副页)照片或扫描件。



家电以旧换新


 时间范围:

2024年6月8日至12月31日。


 补贴范围:

自8月10日起,个人消费者购买空调(含中央空调)、电视机(含酒店电视终端设备)、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吸油烟机、燃气灶(含集成灶)、热水器(含壁挂炉)、电脑(含家用平板、笔记本、台式机)8类家电产品按产品支付价格给予补贴。


 补贴标准:

购买一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补贴20%,购买二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补贴15%;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对酒店、宾馆等团购企业购买用于经营、一级能效的电视终端设备,按照产品支付价格的20%享受一次性立减补贴;对购买二级能效的,按照产品支付价格的15%享受一次性立减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注:8月10日前参加活动的消费者按原有《湖北省绿色智能家电家居以旧换新》政策享受补贴。


 办理方式:

消费者可于微信小程序搜索“湖北省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家电以旧换新专区”,线上实名认证后,按流程享受相关比例立减补贴。


*注:①同一消费者在线上线下只能持有和核销政策范围内的每类产品补贴、核销资格1次,成功核销一类产品后即失去该类产品核销资格(即每位消费者最多享受8次补贴,每类商品一次)。


②家电以旧换新可以暂时只“交旧”不“换新”,在“交旧”后,“湖北省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保留购新机资格,在活动截止前购买换新产品即可。也可只“购新”不“交旧”,消费者进入“湖北省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后,点击“绿色家电”,选择“直接购新享补贴”即可。

 补贴领取方式:

家电以旧换新,在指定的线下线上平台均有补贴。目前线上平台需在“美的智慧家会员店”微信小程序、“苏宁易购APP”进入湖北省家电以旧换新专区选购;线下需要到参与活动的门店进行购买。

点此查看附件3:十堰市可享受补贴的家电厨卫销售企业名单
点此查看附件4:十堰市可享受补贴的家电厨卫销售企业新增名单

厨卫“焕新”


 时间范围:


2024年8月15日至12月31日

 补贴范围调整:

将原来对23类厨卫类产品补贴扩大到51类。


原有补贴产品:蒸烤箱、微波炉、洗碗机、消毒柜、电饭煲、咖啡机、面包机、净水器、垃圾处理器、空气净化器、凉霸、扫地机器人(含洗地机)、吸尘器、智能门锁、智能马桶(智能马桶盖)、智能晾衣架、智能卫浴、浴霸、集成水槽、美容仪、电动剃须刀、电熨斗(含挂烫机)、多功能料理机。


新增补贴产品:投影仪、电吹风、取暖器、厨房空调、音像制品、冰吧、厅吧、冷藏冰箱、车载冰箱、美妆冰箱、智能擦窗机器人、三明治机、早餐机、炒菜机器人、榨汁机/料理机、空气炸锅、多功能锅、厨师机/和面机、绞肉/切菜机、破壁机、壁挂管线机、智能花洒、智能浴室柜、吧台水槽、超声波水槽、隐藏式水槽、集成洗净中心、含有智能锁的入户/防盗门和智能门等。


 补贴标准:

个人消费者购买厨卫类产品,按照产品支付价格的20%享受一次性立减补贴,单个消费者线上线下均可享受一次金额不超过2000元补贴。

 领取补贴方式:

线下使用需省内个人消费者登录“湖北省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家装厨卫以旧换新专区,选择“购新机”或“以旧换新”。如选择“以旧换新”,需提交收旧申请(含姓名、电话和身份证、地址、旧家电品类、上门回收时间等信息,交旧机不限品类品牌);平台审核后,消费者获得补贴资格。

消费者到入选商户购买新厨卫电器,通过云闪付APP支付货款时,满足核销条件的即可按实际支付金额20%实现一次性立减补贴,完成支付开具发票;新机出库配送安装,商户同时上门收购旧家电,并完成收旧信息上传。

参与企业名单同上


家装“焕新


 补贴范围调整:

调整前:床架、床垫、沙发、桌子、椅子、衣柜、书柜、厨柜等全品类。


调整后:新增对23类家装产品“焕新”补贴,含茶几、餐边柜、水槽、龙头花洒(含淋浴柱)、坐便器、台(立)盆(柜)、镜面柜、浴缸、窗帘、涂料、瓷砖、地板、门、窗、护墙板、石膏板、淋浴房、桑拿房、吊顶、灯具、开关、水管理系统、家庭智慧化系统等。


 补贴标准:

个人消费者购买家装产品,每位消费者单笔消费满5000元,给予一次性1000元定额立减补贴;满10000元,给予一次性2000元定额立减补贴。


 领取补贴方式:

线下使用需省内个人消费者登录“湖北省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家装厨卫以旧换新专区,选择“购新机”或“以旧换新”。选择“以旧换新”,需提交收旧申请(含姓名、电话和身份证、地址、旧家装品类、上门回收时间等信息,交旧机不限品类品牌);平台审核后,消费者获得补贴资格。


消费者到入选商户购买,通过云闪付APP支付货款时,满足核销条件的即可按实际支付金额20%实现一次性立减补贴,完成支付开具发票;出库配送,商户同时上门收购旧,并完成收旧信息上传。


点此查看附件5:十堰市可享受补贴的家装销售企业名单
点此查看附件6:十堰市可享受补贴的家装销售企业新增名单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时间范围:


2024年8月22日至12月31日


 补贴标准调整:


对个人消费者报废非国标老旧电动自行车或2019年7月30日前(含当日,下同)备案的电动自行车,并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给予一次性分档定额立减补贴(以下简称补贴券)。

即日起,消费者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单个消费者消费1500元(含)以上,每辆车补贴500元;其中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每辆车补贴600元


 领取补贴方式:


活动期间,十堰市个人消费者扫码进入“湖北省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专区,提交收旧申请(含姓名、电话和身份证、地址、旧电动自行车品类、车架号、电机号、上门回收时间等信息,交旧不限品类品牌);

回收企业完成收旧流程,回收信息返回平台审核后,平台向消费者发放定额补贴券;

消费者到指定线下专营电动自行车的零售实体门店,购买合规电动自行车产品,在订单支付环节按支付价格享受立减补贴。

点此查看附件7:十堰市可享受补贴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名单
点此查看附件8:十堰市可享受补贴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新增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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