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网信办、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民政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四川通信管理局、人行四川省分行《关于开展四川省第二批数字乡村试点工作的通知》(川网办通〔2024〕32号),经自主申报、市级推荐、书面初审、综合评选、征求意见,11部门联合确定了拟作为第二批四川省数字乡村试点的地区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我们联系,反映情况须真实客观,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4日—11月8日
联系单位:省委网信办信息化协调处
联系电话:028—86600409
附件:第二批四川省数字乡村试点公示名单
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
2024年11月4日
编辑:陈美桦
责编: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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