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
为进一步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减轻群众办丧负担,为持续推进实施好我县绿色惠民殡葬政策,现就绿色惠民殡葬补贴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哪些人可以享受
我县绿色惠民殡葬政策?
(一)享受惠民殡葬政策基本补贴对象
1.具有汉源县户籍的城乡居民;
2.驻汉部队官兵和军队离退休干部。
(二)享受惠民殡葬政策基本费用全免对象为具有汉源县户籍的下列人员:
1.因公或见义勇为牺牲人员;
2.重大自然灾害死亡人员;
3.遗体或人体器官捐献者;
4.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100周岁以上人员、重点优抚对象。
惠民补贴项目及补贴标准是什么?
(一)惠民殡葬政策基本补贴项目
1.普通殡仪车遗体接运费;
2.普通火化炉火化费;
3.遗体冷藏费;
4.骨灰暂存费。
以上四项补贴项目,实际产生费用超过1000元/人的,超出部分由丧家自理;产生费用不足1000元/人的,仍按1000元/人进行补贴。
(二)惠民殡葬政策基本费用全免项目和标准
1.县殡仪车遗体接运费;
2.普通火化炉火化费;
3.遗体冷藏费(最长不超过72小时);
4.骨灰暂存费(一年)。
以上四项凭县殡仪馆发票据实全额报销。
一、享受惠民殡葬政策基本费用全免对象四项补贴项目实际产生费用超过1000元/人的,凭殡仪馆发票据实全额报销。
二、享受惠民殡葬政策基本费用全免对象四项补贴项目实际产生费用不足1000元/人的,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凭殡仪馆发票实报实销;因公或见义勇为牺牲人员、重大自然灾害死亡人员、遗体或人体器官捐献者、城乡低保对象、分散供养城乡特困人员、100周岁以上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等其他全免对象按1000元/人进行补贴。
惠民殡葬补贴办理点
各村(居)民委员会或县殡仪馆,群众可自主选择办理点位。
享受惠民殡葬政策需经过哪些程序?
丧事承办人(指逝者的直系亲属或厉害关系人)可选择两种方式申报惠民殡葬补贴。
(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报
丧事承办人提交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和逝者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火化证、火化发票复印件各一份,填写《汉源县绿色惠民殡葬补贴审批表》(附件1),村(居)民委员会初审后报乡镇审核无误后汇总填报《汉源县绿色惠民殡葬补贴花名册》(附件2),并将相关材料一并报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审批通过后,次月将补贴费用通过申请人提供的社保卡发放。
(二)在县殡仪馆提出申报
丧事承办人提交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各一份,填写《汉源县绿色惠民殡葬补贴审批表》交县殡仪馆,县殡仪馆补充完善逝者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火化证、火化发票复印件各一份后,填写《汉源县绿色惠民殡葬补贴花名册》,核对信息后报县民政局进行审批,县民政局审批通过后,次月将补贴费用通过申请人提供的社保卡发放。
因公见义勇为牺牲人员、重大自然灾害死亡人员、遗体或人体器官捐献者、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100周岁以上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等基本费用全免的汉源户籍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汉源县殡仪馆服务电话:0835-4382262
来源:县融媒中心 信息来源: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