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我们总能在小区楼道、卫生间、街头巷尾的墙壁上等位置看到“刻章办证”的小广告,身份证、毕业证、结婚证等任何证件都可以在短短几天内拿到,证件领域的“制假、售假、买假”,已经形成了一条龙犯罪链条...
王某系延安市宝塔区某广告打印部老板,2024年7月,为谋取经济利益,他明知顾客要求制作的房产证、结婚证、离婚证等是假证件,依然铤而走险,违反印章管理法规,制作了大量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假证书,并加盖私刻印章。经鉴定,涉案印章与样本文件上印章不是同一枚印章盖印。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涉嫌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将其起诉至宝塔区人民法院,最终王某以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被判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印章是企业行使权力和承担责任的象征,具有严谨性和唯一性,是对外承担责任和履行义务的重要凭证。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行为,属违法犯罪,不仅损害了公共利益,也破坏了社会管理秩序。为图蝇头小利以身试法,最终会因小失大,检察官提醒大家,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别让造假章办假证玷污公司声誉,别让吃官司受处罚抹黑人生“简历”,否则悔之晚矣。
而购买假章、假证同样也是违法犯罪行为,同样会付出应有代价,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不诚信行为“买单”。
来源: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检察院
文字:郝爱玲
栏目策划/编辑:薛 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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