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日21时30分,由黑河开往哈尔滨的K7034次旅客列车运行至北黑线永青站4号道岔处,机后第2至8位车辆脱轨,构成铁路交通较大事故。
事故发生后,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领导同志作出批示和工作安排部署,国家铁路局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
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和有关单位情况,认定了事故的性质、责任,提出了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事故概况
2024年11月1日21时30分,黑河站开往哈尔滨站的K7034次旅客列车(黑龙江省黑河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配属DF4D型4421号机车担当牵引任务,列车编组14辆、总重772吨、计长33.3)以45公里/小时的速度运行至北黑线永青站内4号道岔处,机后第2-8位车辆脱轨,中断铁路行车3小时38分。构成铁路交通较大事故。
二、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黑河市人民政府立即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对K7034次列车上的693名旅客进行了疏散和妥善安置。
黑龙江省黑河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开展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并向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救援列车对脱轨车辆进行起复。经救援,11月2日1时08分恢复北黑线铁路行车。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5.98万元。
四、事故发生原因、性质和责任认定
(一)事故原因
永青站4号道岔在未安装道岔连接杆的情况下违规通过验收,道岔曲尖轨安装的斥离尖轨限位器未加锁松动脱落,车站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检查确认,导致曲尖轨失去约束而处于游离状态,K7034次列车运行至此处时,道岔曲尖轨在列车震动的作用下向直股基本轨侧发生横向位移,致使机后3位车辆1位转向架1轴2位轮缘撞轧曲尖轨并爬上尖轨造成车辆脱轨。
(二)事故性质和责任认定
依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项和《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第十条第(四)项、第五十一条、第五十四条之规定,该事故是一起责任铁路交通较大事故。
依据《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第五十一条、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定黑龙江省黑河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该起事故全部责任;追究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铁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管理责任;追究黑河市交通运输局地方铁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五、对事故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
(1)给予黑龙江省黑河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记大过处分、免职;
(2)给予黑龙江省黑河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记大过处分、免职;
(3)给予黑龙江省黑河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撤职处分;
(4)给予黑龙江省黑河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记大过处分、免职;
(5)给予黑龙江省黑河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记过处分、免职;
(6)给予黑龙江省黑河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工务段段长、党总支书记记大过处分、免职;
(7)给予黑龙江省黑河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务段段长、党总支书记记大过处分、免职;
(8)给予黑龙江省黑河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孙吴中心站站长、党总支书记撤职处分;
(9)给予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兼北黑铁路升改项目经理部常务副经理记过处分;
(10)给予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工程部部长警告处分;
(11)给予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部长警告处分;
(12)给予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北黑铁路升改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记过处分;
(13)给予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北黑铁路升改项目经理部副经理严重警告处分;
(14)给予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北黑铁路升改项目经理部信号专业项目经理警告处分;
(15)给予哈铁建设咨询公司总经理警告处分;
(16)给予哈铁建设咨询公司分管生产经营和安全副总经理记过处分;
(17)给予哈铁建设咨询公司监理项目部总监撤职处分;
(18)给予黑河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科长政务警告处分。
(19)给予黑河市交通工程事务中心负责人政务警告处分;
(20)给予黑河市交通工程事务中心监督组具体负责人政务记过处分。
(二)对事故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由相关单位依据《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和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对事故中涉嫌违法违规的相关单位和人员,有关部门另案调查。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一)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铁路工作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牢牢守住确保旅客安全的政治红线、职业底线。
(二)黑龙江省黑河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加强安全管理,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认真落实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施工计划进行施工,强化干部包保,加强现场组织和盯控,确保施工按方案要求有序推进,严禁违规验收、使用不合格设备办理列车和调车作业。进一步从铁路运输的客观规律出发,借鉴其他地方铁路运营管理经验,结合企业自身发展特点,积极构建先进模式、采取有效手段,强化运营、维修等业务管理。
(三)黑河市人民政府、黑河市交通运输局要认真落实地方铁路属地管理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地方铁路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全力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稳定。
(四)相关事故责任单位加强系统治理、闭环管理,坚持举一反三筑牢安全防线。一是全面排查施工源头质量带来的事故隐患,组织工程参建单位认真整治设备缺陷;二是不断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和岗位操作规程,强化制度标准落实的跟踪考核;三是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及专业技术能力;四是围绕当前安全关键,做好防寒过冬各项准备,确保恶劣天气下接发列车、旅客乘降、设备运行和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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