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地处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区和北部湾经济区三大国家战略区域交汇处,区位优势明显。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大机遇,加快发展更加公平而高质量的教育,全力打造茂名教育民生高地,根据茂名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茂名市明德学校发展需要,现决定公开选聘茂名市明德学校教职员2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茂名市明德学校是一所由茂名市教育局主管的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专门学校,主要承担已满12周岁不满18周岁、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的管理和矫治教育教学工作。学校现有建设路校区和电白旦场校区两个校区。建设路校区坐落于茂名市建设路314号大院,校园占地面积184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885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绿树成荫,于2023年11月招生办学。旦场校区坐落于茂名市电白区旦场镇松山村委会(原电白香港湾仔学校),占地面积13320多平方米,建筑物面积约4350平方米平方米,校园布局合理,环境宜人,于2023年开始筹建,将于2024年底正式招生并投入使用。
二、选聘岗位
选聘优秀教职员20名,选聘岗位信息详见《茂名市明德学校2025年公开选聘教职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三、选聘对象
县镇两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以及市直单位设在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的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四、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不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条例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5.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的学士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附件1);
6.年龄要求: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即1983年12月11日后出生)。
计算工作经历和年龄的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均包含当天。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聘用后即构成法律法规规定回避关系的,本人直系血亲或直系姻亲担任班子成员所在机关、事业单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规定,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或试用期未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若发现应聘人员的资格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不予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4日上午9:00至12月17日下午17:3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将以下资料(整理到一个PDF文档,统一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发至邮箱:mmsjyj@163.com并按要求进入链接https://www.wjx.cn/vm/hn792jy.aspx#填写相关报名信息。
5.报名时需根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①《茂名市明德学校2025年公开选聘教职员报名表》(附件2,签名栏须手写签名)扫描件;
②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若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供有效的学历鉴证;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等扫描件;
③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附件3。如报名及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须在考察阶段提交附件4中的同意调动证明原件)。
应聘人员须按照公告规定的条件、时间、程序进行报名,应详细、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信息,准确把握选聘条件和岗位要求。
(二)资格初审
选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发送审核结果到应聘人员报名邮箱,符合条件者确定为入围笔试人员,并通过报名邮箱发放笔试准考证。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须自行登录报名邮箱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应聘人员须按照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成绩采用百分制。教师岗位主要考核专门学校教育知识和素养,非教师岗位主要考核基本能力。应聘人员凭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2.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茂名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行查询。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数。
(四)资格复审
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每个选聘岗位的选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入围面试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茂名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于笔试后、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在茂名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入围面试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由茂名市教育局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入围面试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按选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料如下:
①《茂名市明德学校2025年公开选聘教职员报名表》(附件2,签名栏须手写签名);
②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若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供有效的学历鉴证;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等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核验后退还原件);
③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附件3。如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交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的,须在考察阶段提交附件4中的同意调动证明原件)。
资格复审过程中,对证件(证明)资料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
1.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主要针对专门学校有关情况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应急应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的有效证件:参加面试的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
4.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不达到合格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数。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候分室向应聘人员公布,并由应聘人员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领取成绩后请即离开考场。如应聘人员需提前离开,届时请登录茂名市教育局网站查看成绩公布。
(六)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数。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以上。
2.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无法确定体检对象的,则对该岗位同分数的应聘人员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
在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聘岗位的选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由茂名市教育局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进行组织体检。体检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在茂名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告,请体检对象密切留意。茂名市教育局将在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体检结论通知体检人员。对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要求参加体检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茂名市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茂名市教育局网站http://mmjyj.maoming.gov.cn/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选聘人员一旦聘用,服务期不少于5年,未履行服务期承诺的,则承担相应责任。
六、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茂名市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茂名市事业单位相应类别编制人员待遇。
七、注意事项
(一)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件,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选聘岗位表(附件1)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科对应具体专业目录)》(附件4)进行设置,请自行查阅。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和所获得的职称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和职称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选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所获得的职称与选聘岗位职称要求不一致的岗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科对应具体专业目录)》的,可选择选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一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或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四)应聘人员不按规定和时限进行资格审核、考试、体检,或不按规定和时限提供所需材料,或不按规定和时限办理正式报到手续的,均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应聘人员应在选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随时关注并登录茂名市教育局网站,查看成绩、体检、拟聘人选等情况。应聘人员应当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
(六)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七)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八)如因突发事件和不可控等因素,由选聘工作小组及时处置。影响导致本次选聘工作事项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保持关注,及时应对。
八、组织管理
选聘工作由茂名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茂名市教育局所有。联系电话:茂名市教育局人事科0668-2278744。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