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深入审查,得知吴某和刘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在家中囤积大量烟花爆竹。并利用微信朋友圈招揽生意,采用线上订购、线下送货的方式,向不特定人群售卖烟花爆竹以谋取利益。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给社会公共安全带来了极大的潜在威胁。
目前,刘某、吴某因非法出售烟花爆竹与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已被巡特警大队依法移交治安大队作进一步处理。被查获的烟花爆竹也在第一时间被妥善转移至专用存放地点,及时消除了一颗潜在的“定时炸弹”,有效保障了周边居民的安全。
警方提示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从生产、运输、储存到最后的燃放环节,每一步都隐藏着安全风险。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都严重威胁着公共安全和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参与非法买卖、储存烟花爆竹的活动。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维护平安和谐的家园环境,过一个欢乐、安全、文明的春节。
来源|凌海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