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涉烟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民生   2025-01-04 12:02   福建  



宁德市公安局

宁德市烟草专卖局

宁德海关缉私分局

宁德海警局

宁德市邮政管理局

关于征集涉烟违法
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切实维护烟草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严厉打击各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宁德市烟草专卖局联合宁德市公安局、宁德海关缉私分局、宁德海警局、宁德市邮政管理局面向社会征集涉烟违法犯罪线索。现通告如下:



01

线索征集内容

(一)非法生产、销售、进出口、运输、储存假烟、走私烟等烟草制品;

(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购进、无证运输、无证批发(零售)卷烟、雪茄烟;

(三)非法制造、拼装、销售、进出口、运输、存储烟草专用机械;

(四)非法印制、销售、使用他人卷烟、雪茄烟等烟草制品注册商标标识;

(五)非法收购、运输、储存烟叶、烟丝;

(六)非法生产、销售、进出口、运输、储存烟丝、复烤烟叶、卷烟纸、烟用丝束、滤嘴棒;

(七)涉电子烟、加热卷烟和类烟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八)利用互联网平台销售烟草制品、电子烟;

(九)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电子烟;

(十)其他涉烟违法行为。



02

涉烟违法行为主要类型

(一)非法生产假冒伪劣卷烟窝点;

(二)非法印制卷烟标识印刷窝点;

(三)未经许可利用物流企业自运、托运,或者利用快递企业违规寄递卷烟行为;

(四)利用船只通过海上运输走私卷烟入境行为;

(五)市场环节售假贩私乱渠道进货行为。



03

举报奖励标准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根据举报线索查实涉案烟草物品,并按照以下标准予以奖励:

(一)成品假冒伪劣卷烟、走私卷烟600元/万支,半成品假烟为40元/公斤;

(二)生产假冒伪劣卷烟机器最高为6万元/套;

(三)非法印制卷烟标识机器6色以上印刷机5万元/套,双色以上印刷机3万元/套,单色印刷机1万元/套;

(四)非法渠道卷烟、雪茄烟,按查获实物货值的5%;

(五)其他未罗列的举报奖励标准,按烟草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望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烟违法犯罪线索,各级公安、海关、海警、邮政管理局、烟草专卖局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



04

举报联系方式



来源:宁德市烟草专卖局、闽东日报

编辑:郑希

审核:蔡礼贤

监审:施晓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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